華夏真相集 第十四集 褒國妖姬_頁2
更新:10-15 05:58 作者:背砍刀詩人 分類:軍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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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宣王:紅衣小兒何在,你等識否?
年長兒:其非城中之人,此前從來未見。教會我等歌謠,便即消失不見。
周宣王:咄,速速退去。傳告眾兒,此後休得再唱。
年長兒:喏,再也不敢了。
兩兒受驚逃走,周宣王復命御者通知司市官,詔命傳諭全城百姓,禁止家中子女,若再有小兒唱此歌謠者,先問父兄大逆之罪。
周宣王當夜回宮,一夜無話。
次日早朝,宣王將夜來所聞小兒之歌,述於眾臣,問此語如何解說。
大宗伯召虎:臣啟陛下,檿者,乃是山中桑木,可彎以為弓,故曰檿弧。箕乃草名,可結為箭袋,故曰箕箙。說其幾亡周國,據臣愚見,國家恐有弓矢之變。
太宰仲山甫:弓矢者,乃國家用武之器。大王料民太原,欲報犬戎之仇,而犬戎部族皆善騎射弓矢。此童謠是謂,倘若兵連不解,則必有亡國之患!
太史伯陽父:凡街市無根源之語,謂之謠言。上天儆戒人君,命熒睍星化為小兒,造作謠言,使群兒習之,謂之童謠。小則寓一人之吉凶,大則系國家之興敗。熒變火星,是以彼身穿紅色衣服,教唆眾兒。微臣以為,此乃天帝發怒,以儆大王息兵也。
周宣王:既然如此,今赦姜戎之罪,罷太原之兵。將武庫內所藏弧矢盡行焚棄,再令國中不許造賣。若果止兵,未知其禍可息乎?
伯陽父:臣觀天象,其兆已成,似在王宮之內,非關外間之事。謠言所謂月將升,日將沒;日者人君之象,月乃太陰,日沒月升,是謂陰進陽衰,必為女主幹政,其事明矣。
周宣王:然則如何防之?
伯陽父:將升將沒,非指目前之事。大王修德以楔之,自然化凶為吉。弧矢不須焚棄。
周宣王聞奏,且信且疑。由是朝會不歡而散,起駕回宮。
姜後迎入,宣王遂將群臣之語,備細說給王后。姜後聞罷,大為驚怪。
姜王后:宮中有一異事,妾正欲啟奏,未料大王亦遇此奇謠。
周宣王:宮中又有何異事?
姜王后:現有先王在世時老宮人,年五十餘負,自先朝便即懷孕,到如今四十餘年,昨夜方生一女。妾思此乃不祥之物,已令人將草蓆包裹,拋棄於二十里外清水河中。
宣王大驚,即宣那老宮人入內,問其當初得孕之故。
老宮人跪答:夏桀末年,褒城有二龍降於王庭,口流涎沫,忽作人言道:『我乃褒城二君。』桀王欲殺二龍,大史占之不吉。乃設祭龍前,取金盤收其涎沫,收藏內庫,二龍飛去。自殷至周,到先王時九百餘年,未嘗開匣觀看。至先王末年,那櫝匣內忽然放出毫光,掌庫官上奏,先王便命發而觀之。侍臣手捧金盤呈上,一時失手墮地,所藏涎沫,橫流庭下。忽然又聚成一團,化成元黿,盤旋庭中,鑽入婢子腹中,因此得孕。先王怪婢子不夫而孕,囚於幽室,到今四十年了。夜來忽生一女,不敢隱瞞,奏知王后。婢子罪該萬死!
宣王聽罷,愣怔半晌,將那老婢遣出,又命侍者出城,前往清水河中看視女嬰下落。
侍者奉命而出,不一時回報,那棄嬰已被流水漂去不見,宣王不疑。
次日早朝,宣王再召大史伯陽父,告以龍贅產嬰之事,復問吉凶。伯陽父布卦已畢,獻上卜詞:哭又笑,笑又哭。羊被鬼吞,馬逢犬逐。慎之慎之,糜弧箕腋!
周宣王:此乃何意?
伯陽父:羊為未,馬為午。哭笑者,悲喜之象,應在午未之年。據臣推詳,妖氣雖然出宮,未曾徹底消除。
周宣王:傳令城內城外,挨家挨戶查問女嬰。不拘死活,有人撈取來獻者,賞布帛各三百匹;有收養不報者,鄰里舉首,首告之人給賞如數,本犯全家斬首。
傳旨官:喏!
周宣王:命上大夫杜伯,專督其事。下大夫左儒,督令司市官巡行庭肆,不許百姓造賣山桑木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