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寒郡的日記書 問題(2023.6.18)_頁2
怎麼辦呢?所以我很少用典故,寫文必定會枯燥一些。
其次是比較觀點,運用在不同的,最近發生的事情上,然後得出不同的結論。這裏的結論就是自己的結論了。
但是我又是一個辯證的矛盾的人,不可能給一個確定的,滿是爽感的結論。這也就決定了我寫不出來雞湯文來,我也寫不出清晰的話,滿篇模稜兩可是我的寫作的常態。
有點中庸。
好了,也看過很多寫得自然又富有哲理的,並且好看的作品,自己很難寫出來吧。腦袋裏沒有對應的墨水。
不用太過於強迫自己,把自己腦袋裏想的說明白,就好了。
又繞了回來,說不明白的東西硬要說明白,也確實難度很大。
我有兩個結論,第一是少寫結論,多描述事實,比如景色啦,動作啦,神態啦等等。第二個就是,非要寫故事什麼的,不要怕矛盾,因為這世界不是誰想怎樣就怎樣的,作品就和菜一樣,不可能滿足所有人口味,甚至不滿足大部分人的口味,也沒必要去相信所謂的權威。
東西總得變化,變化來自於新。
「身體健康的愉悅在備嘗病痛的百般折磨時最為明顯。」聖奧古斯丁的一句話就說了很多道理。人就是一種需要對比的生物,幸福與不幸,皆來自對比。我們也不能不對比。
所以我覺得純說理的作品不適合我自己來寫,或者那些硬要在歷史上找一些例子來證明自己說的話我也不想去做。因為不想寫我自己認為是錯的東西。
但是也不能一點都不沾邊,於是可以寫小說,把自己的想法隱藏在人物之後。
以後讀小說,要總結一些神來之筆的地方,也要試着去概括,去總結,去捕捉小說的結構。事後估計應該要好於開環的閱讀。
其實也就該強調,「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我們每天不是在思齊,就是在內自省,怎麼會輕鬆愉快呢?稍微痛苦一點恰恰因為自己走在對的路上。可如果對真的就是對的,那麼,我們最終會不會因為之前在對的路上的努力而獲得回報,以至於我們樂此不疲,重複地走在這對的路上呢?
只能說,生活不可能把全部的選項都展現出來,但它必然是留有餘地的,除非是自己真的自暴自棄,否則做一些事情,總可以改變點什麼。
自由與不自由,我也分不清,即便腦袋裏想的事情一點都不一樣,但是做出來的表現型可能真的就是一模一樣,那還怎麼推測呢?
於是,只去懲罰惡的行為,而尋找不到產生惡的行為的思考過程在生活中。
我們每個人都如遊戲裏的不同角色一樣,千奇百怪。我們並不,從來不站在一個玩家的位置上,我們是被「玩」的英雄或者角色。
所以,我們應該去尋找適合自己的裝備和打遊戲思路,一不能人云亦云,二杜絕千人一面。
去掉基合成的思維,說不明白。就是去掉那種,自認為自己是多個基的線性組合的這種觀點,而去培養一種,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基的觀點。
一個人就去做一支騎兵。
因為我還想說那個觀點,我們的人生不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與其說一路坦途,不如說是因為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看見別人被困住了,是因為人家還沒有找到一個度過坎坷的辦法,自己被困住了也是一樣。
不同的是,我們能看見自己的坎坷究竟長什麼樣子,而完全不知道別人到底遇到了什麼困難。
所以說不要習慣性地無助,無知,無為,那些本就應該是我們人生中要去對抗的東西。
就那走路來說,在生活中,走路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但是那是建立在我們把全部能發生的調節方案都在肌肉里預先加載的基礎上,我們大腦不控制這個過程,不代表我們的身體沒有動作。
我們的身體,在一個連續的時間內不斷調整自身姿態與能量,才維持我們現在的,穩定的走路姿勢。
還是如此,人生,是一個不對對抗,不斷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