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盛世 第0490章 茶馬制度_頁2
大明茶馬互市的空前繁榮與明廷重視馬政、改進完善茶法是分不開的。明初還曾設金牌信符制度,作為徵發少數民族地區馬匹的憑證。
明初制訂茶法,嚴禁私茶,力圖保持官府主持的茶馬交易佔據統治地位。但官辦茶馬互市弊端日增,主要表現於官訂馬價過低。隨着中原內地與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交流的發展,民間往往突破明朝政府的禁令進行貿易。明永樂時,政府一度稍弛禁令,聽憑商人與少數民族市馬。但為時不久,又嚴加申禁。
成化時期,民間茶馬貿易日趨頻繁,於是弘治時期被迫開放商營貿易。由於茶馬比價難以反映市場規律,私茶禁而不止,日趨擴大,官營茶馬互市已不能滿足漢藏兩族以及其他少數民族對茶、馬等物資日益增長的需要,民間的茶馬市場通過各種途徑衝破官方的控制而得到發展。
明中央政府特許西藏官民與漢商直接進行茶馬交易,而對往來的貢使藉機販運私茶帶回本地,亦特許放行。明朝茶馬互市日趨繁榮,不僅密切了藏漢兩族以及西藏與其他兄弟民族之間的經濟關係,而且進一步加強了明朝中央政府統轄西藏地方的政治地位。」(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