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1992,從四小天王開始 第二百三十九章 陳冠希:「陳啟明是我表哥」_頁2
更新:03-17 07:50 作者:執木不想撲 分類:都市小說
這種場面,他在亞洲還從未見到過。
別說他,就連身後的查斯特等純正美國人,也沒怎麼見過這種場面。
看到白妹的舉動以後,頓時變得臉紅脖子粗。
不過,再怎麼臉紅,演出肯定是要繼續的。
趁着灰色煙熏分佈站位的時候,陳啟明對着舞台中央的話筒開始跟現場觀眾打招呼。
「哈嘍!紐約的朋友們,你們好嗎?」
好吧!土掉牙的開場,但你不得不說,這個開場雖然土,但卻是最常用的。
「啊啊啊……」
「傑米……」
面對陳啟明的打招呼,現場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應。
歡呼聲,尖叫聲乃至喊他名字的聲音混合在一起直衝天際。
看得出來,今天到場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陳啟明的。
這讓陳啟明有些開心。
他在歐美表演,總算不會再出現台下觀眾連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況了。
稍稍打了個招呼,陳啟明沒有廢話,在灰色煙熏樂隊準備好以後,馬上開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着結他,給灰色煙熏打了個手勢,在後邊的鼓聲傳出之際,陳啟明也開始演奏結他。
悅耳的旋律頓時傳出。
「嗯哼嗯……」
跟着節奏,陳啟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着節奏感十足的結他聲,直接就讓台下的觀眾們尖叫了起來。
沒有理會尖叫,陳啟明抱着結他一邊彈奏,一邊溫柔演唱:
「hidingfromtherainandsnow藏身於雨雪之中
tryingtoforgetbutiwon『tletgo努力忘記,但我怎能就這樣離去
lookingatacrowdedstreet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listeningtomyownheartbeat卻只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
陳啟明的聲音就像是風雪中的暖風,吹拂向觀眾。
讓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還得是原唱啊!后街男孩也演唱過這首歌,雖然好聽,但我總覺得差點什麼!
現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種溫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邊露出陶醉之色,一邊開口說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來的風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這個組合能在演唱陳啟明的歌曲以後直接一炮而紅,在紐約等地吸引大批粉絲。
這除了幾人都是帥氣的小伙,有顏值粉外,他們乾淨且充滿清楚的聲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們的演唱。
陳啟明自己放版本則有所不同。
陳啟明本身就不大,他現在也才二十一歲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時,因為很小就出來闖蕩,再加上幾年的演唱功底,這給他的風格中又加了些許成熟味道。
特別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陳啟明經歷過大陣仗,所以演唱的時候,更多了幾分隨性。
種種原因混合,這使得陳啟明的演唱只是一開口,就立刻讓台下的觀眾有種耳朵懷孕了的感覺。
就一個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