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輔 第510章 楊繼盛炮轟海剛峰
更新:09-12 02:01 作者:煌煌華夏 分類:科幻小說
隨着海瑞的開炮,內閣的反思檢討會算是拉開大幕,而第二個開口的,便是和海瑞同樣性格的都察院都御史楊繼盛。
現在的都察院和以往在組織結構上做了改動,不再設左右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這種看不懂的職務,只有都御史和副都御史,下面就是都察院的司局直屬機構。
司法院也是一樣,除了海瑞這個正職的司法院卿外,就是副職的司法院少卿。
兩院的副職人數一般在四至六人,具體由兩院的主官自行決定,並提名內閣由首輔任命。
楊繼盛一抬手,任誰都開始期待。
這位又打算向誰開炮?
和海瑞一樣,楊繼盛準備的很充分,其面前的一摞題本代表着他收集了很多問題。
「這些,都是最近兩年我們都察院留檔保存的一些案件,是已經完全辦結的。」
作為兩院之一,楊繼盛發言的切入點也是從具體案子上,這也意味着他接下來的開炮都是有事實依據,問題確實嚴峻的事情。
「可是我們都察院對這些已經辦結的案子,覺得很不滿意,覺得切實存在很多問題,而這些案子的最終裁定,都是海院卿。」
大傢伙瞬間瞪大眼,包括陸遠也是驚住,不可思議的看向楊繼盛。
老楊開炮的對象竟然是海瑞?
誰不知道他倆如今在民間可是有個雅號,叫做大明司法兩柱石,也被很多外國人宣稱為『帝國法律雙子星』,是人盡皆知的好兄弟,好同伴。
只有海瑞,一開始的確實也面露詫色,可很快便恢復平靜,等待着楊繼盛的繼續發言。
「這第一個案子是發生在咱們南京的鬧學案,一個十歲的孩子因為無學可上把自己的父親告上了司法院,南京司法院不知道怎麼辦,案子審來審去就到了海院卿的手裏。
海院卿也不會審,最後只能遵循我大明律強調的所謂以孝治國,案子是結束了,可這個案子引發的諸多問題,司法院沒有反思過,也沒有到民間實地的了解過。
百姓對這個判決怎麼看?是否支持?
再說第二個案子,這個案子是一起惡性的刑事殺人案,案發於廣東,案犯是一個年僅十六歲的少年,他殺死了自己的宗族長也是他們的村長,最後判決這個少年死刑。
可據我們廣東都察院的偵辦了解,這個少年之所以殺人,是因為這個宗族長九年前因為禮,因為他守寡的母親沒有一直守寡,找了個鄰村的男人,所以將他的母親沉了河。
於是這個失去了母親的孩子將仇恨刻在了心裏,他吃着同村同族人的剩飯活了下來,復仇的信念支撐他長大、強壯,而後他殺死了這個族長,只殺了族長,沒有連累無辜。
案發之後,廣東都察院給出的量刑意見是寬大處理,希望可以不判死刑,但是廣東司法院還是判了死刑,最後這個死刑的覆核也是海院卿親手簽的字,因為殺人償命,覺得天經地義。
海院卿的為人過於頑固,雖然他做到了有法必依,但他從沒有想過,律法的制定要符合國家發展的需求以及一些基本樸素的情感。
現如今,國家發展的很快,因此引起了不少我大明朝過往從未遇到過的棘手案件,現有的大明律已經無法妥善的處辦這些案件,可司法院從沒有到實地去了解這些案子為何出現,百姓對這些案子如何看待,期待一個什麼樣的判決,司法院從沒有在乎過。
他們坐在公堂上拿着大明律就把案子給辦了,口口聲聲有法必依,按法辦事,但是法律需要改變,需要完善。
《周禮》誕生之前我國還沒有法律,但是我們都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因為殺人償命是基於受害人其家屬最樸素的情感,可是後來發現,殺人也分很多種情況,比如說自衛、復仇,於是周禮就規定自衛殺人可以無罪,復仇殺人可以減刑。
為什麼會出現無罪、減刑這種情況。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出門喝酒,一個醉漢拿着刀要殺你或者殺害你的家人,你通過反抗殺了他,法律自然不會認定你有罪,因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以剝奪,保護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都屬於自衛。
而復仇也很好理解,有個人殺了你的父母或者妻兒,你當時不在家人身邊或者年幼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