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314章 老賴要坐牢了,大快人心!_頁2
更新:11-04 07:04 作者:愛吃魚的叮噹貓 分類:女生小說
顧晨說道:「審判長,現在通過所有證據,已經可以證明,雲山勝地,名下的房產,都是王文軒轉讓給王雲霞的,王文軒為了躲避債務,逃避法院強制執行,選擇轉移資產,並且將自己的房產進行低價拍賣。」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王文軒在已經拿到法院要求履行還款義務的生效裁決,而王文軒拒不執行還款義務,在法院的強制執行下,王文軒、王雅雅仍然不履行還款義務。」
「實際上,王文軒、王雅雅,仍然有還款的能力,卻故意選擇不還款。」
「王文軒王雅雅兩個人,隱藏、轉移財產,已經犯下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兩個人知法犯法,十年不還錢,對王國勝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並且兩個人沒有悔過表現,惡意不還錢,在法律上應當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並且王文軒,王雅雅,應當連本帶息的還清對王國勝的欠款,並且賠償王國勝一筆精神損失費。」
「十年來,王國勝多次上門要錢,均無功而返,被迫找律師打官司,被迫找記者.只是為了要回來原本應該屬於自己的錢!」
「這一部分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也應該由王文軒、王雅雅進行賠償。」
「並且十年來的訴訟費用,也應該由王文軒,王雅雅償還。」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坐了下來。
一旁的薛清清看着顧晨。
老闆打官司是真的厲害啊.
而王雅雅在一旁已經懵逼了。
不是?
原來這還犯法的嗎?
這還要坐牢的嗎?
一坐牢就要坐牢七年?
這是什麼情況?
不就是十年沒還錢嗎?至於坐牢嗎?
這哪兒犯法了?
王雅雅懂法律,可也只是知道最基礎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之類的。
對於這種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還真是第一次聽說啊。
王雅雅求助的目光看向了張偉。
王雅雅想要舉手發言。
結果審判長完全沒有給王雅雅這個機會。
審判長宮浩看向了張偉,說道:「被告律師有異議嗎?」
在王雅雅期待的目光下
張偉開口道:「審判長,我方無異議!」
王雅雅:「????」
不是,她還沒說話啊!
怎麼審判長已經不讓她說話了?
這樣下去的話,她不就要坐牢了?一筆閣 www.pinbi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