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古種田 第十三章 練_頁2
更新:12-27 08:32 作者:我想養狗 分類:軍事小說
領為佳,以後換成鐵槍也不遲。」
李老頭傳授給苟樂的槍術叫霸王槍,據他說是前朝大楚開國皇帝項羽的絕技。
在這個時代,項羽成功解決掉了漢朝,開創了一個三百餘年的楚王朝,可惜最後被魏太祖推翻。
這裏的項羽和地球的項羽一樣,力能扛鼎,所用霸王槍無人能敵。霸王槍術是虎豹騎一位正將傳給李振岳的,那位大將很看好李老頭,故而傳下此術,奈何老頭時運不濟,折了雙腿,只能落寞退伍。
霸王槍講究一往無前,沒有退縮,和項羽性格一致,乃至剛至陽的槍術。
槍講究挑、點、刺、掃、扎,其中霸王槍最重【掃】,最出名的一招是橫掃千軍,練到極致,可一槍破百敵。
苟樂力氣大,非常適合這種大開大合的套路,如果換成靈活的槍術可能還真不適合他。
第一天只是熟悉槍法招式,李老頭大概講了一遍練槍的要點,旋即讓苟樂試着用下那架弓。
就是一架樸實無華的牛角弓,苟樂輕鬆拉成滿月,看的李老頭神色興奮:「好!好啊,好力氣。」
此弓感覺差不多小二百斤,苟樂隨手從箭筒里抽出一根白羽箭,對準百步遠的一根木樁,咻的一聲,箭矢離弦,毛都沒射到,直挺挺插在地上,尾部的白毛微微顫抖,仿佛是在嘲笑苟樂。
李老頭大笑:「傻小子,光有力氣可不行,還需多練吶。你先用這架弓練練準度,等以後再想辦法尋架強弓,以你的力氣,三石不在話下。」
苟樂這才知道自己輕鬆拉開了一架二石弓,而且看這意思,一石的重量大概在一百磅左右,三石估計二百七八十斤。
一直練到深夜,苟樂送李老頭回家,後者看他意猶未盡的模樣,勸道:「欲速不達,明天開始練踩樁,記住了,下盤力量更為重要,以後騎馬也好,步戰也罷,腿的力量不足是很吃虧的。」說到這,老頭面色一僵,嘆了口氣。
苟樂也暗暗搖頭,好好一個老頭,腿沒了,尤其還是軍人,對他的打擊可想而知。
送李老頭進了屋,李家兄弟都沒睡,這時代最重孝道,老人不回來他們不放心。
李豹邀請喝茶,苟樂婉拒:「天色不早,回去睡一覺,明晚還要接着練呢。」
出了李家,趕緊去薛家將老婆喊出,杏珍和薛小蓉很愛跟小魚聊天,畢竟現代人,懂得也多,隨便講些笑話異事就能讓二女回味幾天。
苟樂在想要不要幫大夥開展開展娛樂活動,整天除了吃就是睡也太無聊了點,這對習慣了網絡與電視摧殘的苟樂夫妻來講有些難熬。
不過在此之前還有好多事得做,首先要把茄子土豆跟玉米拿到縣城去買,其次想辦法給村裏的大家弄點種子,帶動全村富起來。
只是現在村裏的人都還認為種栗米最賺錢,首先得改變這種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