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譜大俠 376收費章節的標題修改
張怕不死心:「像那種人,難道真沒辦法?」
寧所沉默片刻說:「我也是有閨女的人,說實話,遇到那種人渣,恨不得能殺死他,不過我是警察,辦案必須講證據……」說到這裏問:「你在哪?喝點。」
張怕說回市里。
寧所說:「去幸福裏邊上那家小菜館,等你。」掛上電話。
一聽這話就知道寧所也很憤怒這種事情,可惜很多時候,我們的憤怒只能化做愁意愁緒,就着愁酒喝下肚。好象現在的寧所這樣。
張怕告訴烏龜回去飯店吃飯。烏龜氣道:「故意的是吧?我開着車不讓我喝酒?」
「下午不開了行吧?」張怕說:「跟寧所喝。」
「靠,不去。」烏龜說:「老子不像你,跟個交際花一樣,黑白通吃。」
張怕說:「幸福里出來的,就沒一個會說人話的麼?」
烏龜說:「滾蛋啊,我不說人話,你還坐我車?」
半個多小時以後,三個人坐在小飯館一角,桌上是幾瓶啤酒和兩道熱菜。
寧所說:「想吃什麼自己點。」
烏龜也不客氣,去點了一堆小菜回來。
張怕還是問誘騙小姑娘的渣男的事情:「就那個,他花錢,出五百塊引誘女孩出賣身體,這屬於誘騙吧?」
寧所沒有馬上回話,拿酒杯說道:「我這都是違規了,中午不讓喝酒,不過今天就想喝兩瓶,說好了,兩瓶。」
張怕問:「年底是不是很忙?」
「忙死了。」寧所喝杯酒說:「就你說這個事,別說咱這兒,全國各地都有發生,沒辦法,誰讓咱人口多,誰讓色狼也多呢。」
「像這種事情,只要有一個壞人,就能禍害很多個女孩,可你還管不了。」寧所接着說:「誘騙這個,首先一個,是不是自願的……在這之前還有個最重要的,年齡線,是不是未滿十四周歲,如果不到十四,那就可以抓,不管女方是否自願,他都是犯罪,都可以抓人;然後是十六歲,超過十六歲,除非是強姦,違背女方意願,否則也是沒得抓。」
「這麼一看,十四到十六之間好象是個空白檔,當然不是,還是那句話,是不是自願,有沒有強迫?」寧所說:「按照你說的情況,其實是****行為,那個男的沒有進行誘騙,是一個未成年女孩哄騙她們出賣自己……應該是未成年吧?」
張怕說:「初中女生,多半沒成年。」
「對啊,是她進行誘導,誘騙同學出賣身體。」寧所喝口酒說道:「歸根結底,還是證據,只要有證據,不需要受害者起訴,我們就可以抓人,可你有證據麼?」
「沒有證據的話,得那個壞女孩指證那個男人才能抓人,問題是你能做到麼?還一個,很多女孩和那個人做交易出賣身體,你能讓她們出面指證麼?何況,她們的行為其實是****,她們敢站出來、敢公開這種事情麼?要考慮到父母及同學的反應,她們肯定不承認。」
寧所說:「說實話,我家閨女慢慢長大了,我這一天天亂忙,真的跟電視劇里一樣,見面說不上幾句話,已經不知道要怎麼教了,我又是警察,每天接觸這些破事,不擔心自己家孩子是假的!你就問,問滿天下做了父母的警察,有幾個不是風聲鶴唳的擔心自家孩子出事的?」跟着補充一句:「尤其是姑娘。」
張怕說:「現在的孩子是難管。」
「不是現在的孩子難管,是什麼時候的孩子都難管,只是以前沒有現在這麼多誘惑,人的思想也要簡單一些。」寧所說:「就你說的這個事,從你的角度來說,一不是受害者二不是受害者家屬,你告誰?」
停了下又說:「還是剛才說的十六歲,只要滿了十六,只要是你情我願,基本也就這樣了,所以說教育為主、教育為主,是真的要好好教育孩子。」
「初中生,應該未滿十六吧?」張怕問。
「未滿十六,要家長監管,涉及到一個是否失去人身自由的問題,就是說被誘者有沒有完全擺脫親權者的管轄,這麼說你懂吧?」寧所說:「那些孩子沒有失去自由,她們是交易,交易完就回家,別管交易了什麼、是不是違法,交易意味是自願的,你讓我們怎麼管?」
「前年,局裏有人建議,跟你去年做的一樣,去學校普及這類知識,其實真的見效不大,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