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從天外來 第三百八十三章好訟
更新:02-23 07:03 作者:章魚鳳梨 分類:玄幻小說
若是以往,但凡說起這則來,可貞肯定依然會認為現如今庶民百姓的法律意識非常淡薄的。
畢竟,就是上輩子,也有很多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意識都是非常淡薄的。
很典型的,像是很多農民工為了討要自己應得的辛苦錢,都不得不採取一些非常極端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等到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劇發生後,那些所謂的磚家叫獸習慣性的一方面譴責事主,一方面又指責老百姓不知道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事後諸葛亮,這一招運用的爐火純青。
可是,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雖然看起來是件因為所以名正言順的事兒。可是這世上哪裏又有那許多的因為就能所以的,到底,這對極大多數老百姓而言,真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兒。
所謂的運用法律手段,說白了那就是打官司。要知道,打官司說白了打的就是錢。這些老百姓連律師都請不起,還打什麼官司。
久而久之的,懂法又怎麼樣,還不如法盲。
還有一則,在老百姓根深蒂固的認知里,但凡惹上官司的那都不是什麼好人。想啊,普通的安老本分的老百姓,臉朝黃土背朝天,又有什麼機會能惹上官司的。
而現如今的世道,其實那是一般無二的。畢竟只要打官司那就得花錢,這是古今中外的通例,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民間俗話,「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餓死不做賊,氣死不告狀」,還有「吃過原告吃被告」。就是最好的佐證。
可是自打蘇慎決定外放後,可貞就從白氏那得知了現如今庶民百姓好訟爭訟的一個現象。薛氏給她的書信里,也提到了這則。說是北方雖不如南方那般好訟,可實際上,也比歷朝歷代都熱衷的多的。
而從七月中旬開始,蘇慎也暫時的放了放手裏的農書,更加集中的看起了衙門裏的卷宗資料。
現如今董太太又特意的提點她,可貞便更是聽的仔細,擱在了心上了。
也是這才慢慢的了解到,現如今但凡涉及戶婚、田土、錢債等糾紛的時候。其實百姓們更是傾向於通過報官的方式來尋求法律的救濟的。
可是,在可貞看來,如果打官司真的會打到傾家蕩產的局面。作為普普通通的庶民百姓,怎麼可能還會堅持打下去的。而現如今好訟現象這麼普遍,那是不是現如今的訴訟費用並沒有超出百姓承受的範圍?
但是,按照現如今的制度而言。想打官司,好啊。大門開着呢,只管進。不過這但凡進門那就得先掏錢,頭一項就是遞狀費。就是說原告首先得買縣衙門裏的官定狀格,每套正副兩紙,收費六十文。然後填寫後繳進衙門,同時還要再繳八百文。
第二項是審案費。每案審結後收費十兩,這由敗訴者承擔,如雙方理平。則各自承擔一半。如果是涉及債務、田土、房產或其他財產等案件的,那就得抽紅,比例是按涉及案中的錢財總值抽取百分之二。如果是涉及風化、治安這一類的案件,那就各有罰款的名目。
第三項是雜費,既是收了狀紙了。要就得派差役去傳被告。派兩個差役,由原告被告各付每差三百文以上的傳差費。路程在十里以上的。每十里再加一百文。有暫時需要看管的嫌疑犯的,還得按日付給八十文的口食費等等。
而且,這三項收費還都是明文規定的,那些個請訟師的開銷、陋規敲詐和賄賂還全不算在這頭。
所以可貞腦筋再次打結了,就算是原告,這費用也着實不低的。
不過再一捋,也就明白了,誰說打官司的就是普通老百姓來着。普通地里刨食兒的老百姓,即便產生了社會糾紛和摩擦,基本上也都能通過宗族族老、里長調解解決。而有的實在是被壓榨的,那也不過認栽二字。真正會打官司的,必然是那些因為少說也是中產階級的士紳、商人和地主。因為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重心自農業向傳統工業的轉換,所以各種各樣的糾紛也日益增多。況且,訴訟的門檻本就很低,還是那句話,只要有錢就能進。再加上,不管怎麼說,情理斷案總歸是同情弱者照顧弱勢群體的。
不過,再次出乎可貞預料的是,八月初三,止訟後的首個放告日。僅僅這麼一個工作日,衙門裏就收到了將近三百份的呈詞。要知道,整個掖縣城內內外外攏共也只有一萬六千多戶民戶的。
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