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極品閒人 第六十九章先聲奪人_頁2
更新:04-21 10:14 作者:刺刀特種兵 分類:軍事小說
搶掠的財物越多。共和國時期,公職為貴族所壟斷,但平民可通過積累軍功成為貴族,並可以以退出戰爭為手段實現本階層利益,但這仍以軍功為基礎。帝制時期更不用說了,強大的羅馬軍團橫掃了整個歐亞非。
甚至可以通過對比,來證明羅馬軍團的強悍實力,在世界歷史中,羅馬與秦國都是以強大的軍事聞名於世的國家。羅馬在建立共和國後,便不斷與周邊敵人交戰,漸漸擴大自己的版圖,而同時期的秦國,則通過商鞅變法與不斷的攻伐,由原本臣服於周王朝的諸侯國慢慢地變成諸侯國中實力最強者,並在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建立秦帝國。
由於要應付常年不息的戰爭,早期的羅馬,實行的是高度的軍事化體制。在馬略改革之前,羅馬實行徵兵制。當時,幾乎所有的羅馬公民都要參加軍隊。根據羅馬的法律,年齡在17到46歲的公民,只要不屬於最低一級的地位,或者還沒有參加過20次步兵戰鬥或10次騎兵戰鬥,就必須服兵役。
在進入軍隊以後,士兵們要受到嚴格的軍事訓練,除了各種武器的應用和其他正規軍事訓練以外,士兵們還必須練習跑步、跳躍、撐杆跳高、攀登、格鬥,以及武裝泅渡。
每個士兵還必須在背負50多公斤重的行軍裝備的情況下在5個小時內走完30公里的路程。這些訓練十分艱苦,但生性英勇善戰、決不妥協的羅馬人卻經得起這樣的捶打。在經過長期的訓練後,羅馬士兵的體質得到提高,士兵意志也更加堅定,奠定了羅馬贏得對外戰爭的基礎。
戰國時期的秦國,也實行徵兵制,以郡縣為單位徵集兵員,男子服兵役的年齡,大約是15到60歲。當然,這屬於戰時緊急徵兵的標準,在平時,秦國17歲的男子須向官府登記報告,登記後,從23歲起,要服兵役兩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去京師或邊地。在士兵的軍事訓練上,秦國也相當嚴格。當時,即使是魏國經過精心選拔和專業訓練組織起來的軍隊武卒,也抵擋不住秦國軍隊的攻擊:「不可以遇秦之銳士」,可見秦國軍隊訓練的嚴格。
羅馬軍隊紀律嚴明,一旦有不服從命令者,一律處死。此外,羅馬人崇尚軍人榮譽,對那些逃跑和失去武器的戰士,一律處以重刑甚至是死刑。
當然,在嚴格軍隊紀律的同時,羅馬還規定了一系列的獎勵制度。特別的,古羅馬軍隊的獎勵制度,主要體現在榮譽方面,而不是物質方面。
比如那些把羅馬人的「勁敵」打敗,並在一次戰役中至少殺死5000個敵人的將領,在他返回羅馬城的時候,就可以舉行一次「凱旋式」。
而得到獎勵的將士,也會受到羅馬人民的尊重。之所以只通過榮譽而不是物質方面的獎勵就能激發羅馬軍人的鬥志,主要原因應該是公元前3世紀左右的羅馬,其軍隊仍主要由羅馬公民組成,而他們對國家有一種高度的忠誠,所以,哪怕只有榮譽方面的獎勵,古羅馬士兵也會深受鼓舞,奮勇殺敵。
與古羅馬不同,為了抗衡強鄰動輒數十萬人規模的軍隊,秦國不僅徵發平民參戰,在戰事緊急時,奴隸、罪犯也會被送上戰場。為了使成分複雜的軍隊擁有強大的戰鬥力和高度的作戰積極性,商鞅變法時,秦國對賞罰做了嚴格的規定,有功必賞,有罪必罰。
與古羅馬不同,秦國對軍功的獎勵主要體現在物質上,如秦國制定了20級軍功爵,論戰士戰功的大小實行封賞,不論其出生貴賤。秦國的各級將領、官吏也按功行賞。在懲罰方面,秦國制定了嚴酷的法律來懲治觸犯軍法者,比如「連坐法」的推行,使秦軍同一作戰單位的將士互相監督,強化了秦軍的紀律。
為了提高自己和家庭的社會地位、改善家人及自己的生活,也為了免受嚴刑峻法的懲罰,秦軍上至將領,下至士卒,戰時莫不奮勇爭先,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秦軍的戰鬥力與戰鬥意志。在嚴明的賞罰制度下,秦軍的紀律也相當嚴明,不亞於古羅馬軍隊。
在馬里烏斯軍事改革之後至公元前2世紀末,羅馬對外作戰的主要作戰單位,是由騎兵、輕裝兵、長矛兵、主力兵和後備兵四部分組成的軍團。
在古羅馬軍團中,長矛兵、主力兵和後備兵各分為十個中隊。在列陣時,輕裝兵、騎兵一起位於軍團兩翼,長矛兵排在軍團的第一線,主力兵在第二線,年齡較大的後備兵作為預備隊,位於第三線。長矛兵最初使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