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大明 第七十七章冤案_頁2

更新:05-26 08:44 作者:路人家 分類:軍事小說

意外了。不過你倒是個重情義的,之前敢向上官指出問題,現在又不顧其警告而向我道出冤案原委,看來你與那齊鐵柱的交情着實不一般哪。」

    「實不相瞞,我與他不但從小玩到大,而且他還曾救過我一命,我又怎忍見他受此冤屈而不救呢?其實我之前就已打定了主意,到了實在無法挽回時,我就去提刑衙門鳴冤去。」

    經他一提醒,楊震也想到了一點:「此等人命大案,可不是府衙一家能說了算的,必然會經提刑司覆核。那羅推官就真敢這麼做嗎?他就不怕提刑司里的官員看出什麼來,反而影響了自己的考核嗎?」

    「這個,他自然也是有所提防的。畢竟考成法也要考核提刑衙門的官員,若是他們指出案子有問題,那這個案子就得由他們來審。到時候要是找不到真正的兇犯,他們也得擔心自己的考評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嗎?這些官員還真是有自己的原則哪。」楊震很有些譏誚地評論了一句。

    「而且在前日將此案報到提刑衙門時,證據已更加的充分。」齊思遠並理會楊震的這一句話,而是慘笑着道:「如今,這案子已看不出太多破綻來了。」

    「這話是怎麼說的?」楊震略一沉思,就已明白了什麼:「可是因為你向羅推官指出此案中的幾處疑點,反倒叫他有了補救的措施?」

    「正是……沒想到我本來是想救鐵柱的,結果反而害他的罪名更實了些。」此時的齊思遠已顯得頗為自責,眼圈也發紅了,幾乎掉下淚來:「在上遞提刑司的卷宗里,就只寫了在他家中搜出了大包銀兩,而沒有提其中的細節。還有,在對鐵柱進行嚴刑逼供之後,他們還搜出了一件血衣……」

    「什麼?」楊震驚訝問道:「既然他並未殺人,又哪來的血衣,還有之前提到的帶血尖刀又是怎麼回事?」


    「帶血尖刀是他家當天宰了只雞待客留下的,因為那客人留宿時給了足足五兩銀子,他家過意不去只好殺雞款待了。至於那件血衣……」在深吸了口氣,使自己的心緒略平後,齊思遠才道:「那是在見到兒子受刑後的慘狀,知道這次招不招都難逃一死的情況下,由鐵柱的母親所炮製出來的。她是用刀劃破了自己的手,染成的這件血衣哪!」

    即便是楊震,在聽了這件事後,也覺心下慘然,半晌說不出話來。一個當娘的自殘染出件血衣竟是為了給兒子定罪,這得多麼絕望才能做得出來啊!當她將血衣送到官府時,就是將自己兒子推上了死地。一旦齊鐵柱真被判處死刑,她這個當娘的恐怕也得隨之而去了。

    只從這一點,也足以看出羅正章為了趕緊結案到底對齊鐵柱有多酷烈,顯然這個無辜之人已被折磨得不成模樣了。

    齊思遠在說完這些後,再次跪倒於楊震跟前,泣聲道:「還請楊大人一定救救我那鐵柱兄弟,他實在是被冤枉的哪。」

    此案確實合楊震心意,這不光是件比較嚴重的人命案子,而且也才發生不久,想要查出些端倪來應該不會太難。於是他彎腰將齊思遠扶了起來,鄭重地道:「好,我答應你一定細查此案。不過在此之前我卻需要你再告訴我一件事情。」

    「大人請說,我必知無不言。」

    「那死者屍體你們是如何處置的?現在可還在杭州嗎?」

    「屍體還在,畢竟此人身上並無路引等物,連他是什麼身份都尚不知曉呢,只有將其暫時放在城西義莊中,待結案之後再張貼佈告……」齊思遠回答道。雖然明朝向來有規定走出鄉里十里之外就得要辦路引,否則以流寇論處。但那畢竟是早年間的事情,待到如今萬曆年間這些規矩早已廢弛。

    楊震這才點頭:「如此最好不過。你回去後暫時不要走漏風聲,以防羅正章從中作梗。」分別時,他又忍不住囑咐了一聲。

    「是!」齊思遠自然知道事情輕重,趕緊鄭重答應道。

    看到楊震從巷子裏出來,周質二人趕緊上前詢問有何收穫。楊震便沖他們一點頭:「這回可說是大有收穫,走,咱們邊走邊說,去城南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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