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天之主 第四十七章比賽規則_頁2
更新:11-10 03:06 作者:劍舞紅塵 分類:玄幻小說
兵器,只能用普通精鋼製造的武器。
擂台賽又有三個小階段。
第一個階段,淘汰賽,淘汰實力不夠的人,剩下的,都是符合要求,成功進入武府。
實力一般的人,只需要保證自己通過了淘汰賽即可。
第二階段,乃是選拔賽,選拔實力拔尖的十人出來。
第三階段,十強排名賽,乃是在第二階段選出的十人進行互相比試,排出實力的高下。
而具體每個階段擂台賽的規則,乃是採取積分制。
淘汰賽時候,十個平台,每個平台分配四十多人,分配的依據,正是先前測試三關的成績,嚴格將十個平台選手的整體實力,儘量劃分平均。
每個平台比試十五輪,每輪之中每個人都要上場,而且每一輪的對手都不一樣。
採取抽籤的辦法,每個人每一輪的對手都保證不一樣,若是抽到原先比試過的人,則重新抽籤選取對手。
每一場戰鬥,贏的人得兩分,平的人各自得一分,輸的人不扣分,十五輪之後看每個人的積分,排名前十位的晉級,剩下的則失去資格。
另外若是出現第十名的積分,有數人並列,若是他們先前彼此之間沒有比試過,則需要他們再單獨比試,決定誰才是實至名歸的第十名。
第一階段淘汰賽結束後,便是十個平台上各自十個選手,總共一百人成功獲得進入武府資格。
一百人,這便是武府每一屆招收的學員的基本數量。
再說第二階段的選拔賽,那便是從這一百人之中,選出最強的十個人。
選拔方式,也是積分賽,一百人比試三十輪,每一輪的對手也不一樣,最終和三十個不同的人較量過後,再以各自的積分成績來選出前十名,他們便是下一階段排名賽的主角。
另外若是抽籤遭遇了第一階段比試過的對手,兩人可以選擇再戰一場,或者曾經輸的人選擇放棄,都可以。
最後第三階段,正是第二階段選出的十人的比賽,每個人都要和另外九個選手交手一次,總共有四十五場比賽,分九輪五個平台進行,最終也是看積分分出排名高低。
和第二階段比賽一樣,曾經第一階段或者第二階段交手過的對手,如果又抽籤到要戰鬥,則可以選擇再比試一次,或者輸的人直接放棄,視比賽二人的意願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