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六節 機構改革(四)_頁2
憧憬,覺得只要歸化民對他個人效忠了,就是指哪打哪,忠誠度99的npc,縱然有時候忠誠度會下降,多多頒下賞賜就能很快讓忠誠度上升……打破這種幻想要遭人恨的。
「總算大多數元老還是明白人……」東門吹雨想,「不然可真得天下大亂了。」
「老馬啊,咱們既然有了元老紀律,紀委的工作怎麼也得給咱們契卡來管啊,我們部門可一直戰鬥在反腐第一線,經驗多,專業精……」裔凡揪住馬甲,就差用哀求的口氣說話了。
「你就這麼想遭人恨啊。」馬甲笑道。
「為了元老院的大業,我個人的榮辱都不在心上。」裔凡大義凜然。
「契卡的職能,現在還沒完全定,」馬甲說,「不過你可以放心,歸化民幹部反腐這塊必然還是你的部門經手,至於是不是能管到紀委,恐怕還得討論討論……」
「你放心,苟利國家生與死,豈以禍福趨避之!我一定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裔凡拍着胸脯表示自己的決心,他盤算着要不要透露幾個重大腐敗案的線索,最後決定還是暫時不說為妙――什麼時候權限落到自己這裏了,什麼時候再說也來得及。
亦有人對紀律條例里的某些條款有異議,諸如經商和投獻的問題。經商還可以理解,這是給元老家屬開一個口子。但是投獻條款里對元老家屬能否接受投獻未做規定,有人提出應該加以明確的禁止:
「投獻本身是一個落後的,甚至可以說是有害的現象。應該在法律層面上徹底的予以禁止。」
「從法律層面禁止一切投獻是很容易的,」於鄂水說,「加進去也好。但是一個條款不能解決全部問題,因為投獻大多是以正常的買賣手續來進行的,完全可以做得合法。要防微杜漸的話最好連元老家屬經商也禁止掉,」
「禁止元老家屬經商未免太強人所難了吧。」馬甲表示疑慮,「第一,元老們本身有這樣的需求;第二,元老家屬亦得有個體面的出路,總不見得人人去從政從軍當幹部,做技術人員科學家又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本事的。」
在契卡工作的金枝嬌表達了意見:「我看過於館長寫得一些資料,投獻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避稅,咱們只要做到:徵收合理,不至於無法負擔;一視同仁,不管誰得企業或者土地,都要按章納稅,投獻變得無利可圖,還要擔風險,自然就沒人幹了。」
「不,這事沒這麼簡單。除了避稅之外,投獻的動機還有取得庇護的動機在內。這個庇護有兩重意思,一是避免公私騷擾――這點在我們完成社會改造之後可以大致保證;另一面,亦可以利用元老的權勢和影響力來爭取更多的利益。這點恐怕是我們無法完全避免的。」馬甲說,「投獻這種現象,即使在21世紀的中國也以改頭換面的形式存在,如果我們不能從制度上有所限制,僅僅以一條紀律條款的形式禁止是沒有多大用處的。」
怎麼從制度上進行限制?馬甲的看法是必須降低元老對行政機關的影響力。在他看來這是託庇於元老最明顯的優勢所在――然而這也是最難做到的,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做到的。元老院的行政機構幾乎是完全依靠元老的領導才能正常運轉的。目前在元老紀律條款中已經明確寫入了元老不得以「寫條子」或者「打招呼」的方式干涉行政程序,並且規定了元老的一切指示都要以書面形式存檔。但是到底能起多大作用他是存疑的。
按照法學會的思路,元老在本部門本單位有很大的影響力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現階段必須容忍的,重點在於預防元老的「跨部門」影響力。特別是對歸化民幹部的影響力。為此法學會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論點,那就是元老院必須效法皇帝,在歸化民和土著中造就「生殺榮辱皆出於上恩」的印象。具體來說一切對歸化民幹部的獎懲,均必須強調出自「元老院」這個集體,而非某個元老。通過紀律條例的形式,嚴格禁止元老跨部門進行干預。(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