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科研嗎催婚的那種 第一百二十三章:簽合同_頁2
更新:10-21 15:33 作者:樂顏妖妖 分類:其他小說
責人是一名約摸四十歲左右的女性,一身幹練的女士西裝看着很清爽,給人感覺不錯。
雙方一番相互介紹後,直接步入正題。
盛星給出的版權費有兩種,一種是保底加分成,一種是純分成,端看閒余選擇哪一種。
閒余略微思索了一會,選擇了純分成的方式。
她也很好奇自己的作品到底能走到哪一步,純分成的方式,她所能得到的利潤直接與作品的播出效果掛鈎,越多的人看,她也就能得到更多的利潤。
盛星負責人準備了兩份合同,無論閒余選擇哪種分成方式,她都能拿出對應的合同給閒余。
閒余帶來的律師主動接過合同仔細看了起來。
這位律師是林之特意找的影視i方面的專業律師,對版權費之類的問題很有研究。
待他看到分成比例後,便直接對閒余道「分成比市場價低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其他的沒有什麼問題。」
「那就沒問題了,這低的百分之二十是我事先同意的。」低於市場價百分之二十這事是閒余自己做出的退步。
既然當事人都同意了,律師自然沒有話說,把合同遞給閒余讓她簽字。
閒餘一筆一划的簽上自己的名字,簽完後她對盛星負責人道「後面我會持續關注女本巾幗的翻拍事宜,希望你們能儘量按照合同上寫的尊重原著,不然我會讓律師聯繫盛星影視合法維權。」
不要怪她話說的難聽,醜話就是要說在前頭,既然簽訂了合約,那麼她自然希望對方遵守合約。
畢竟是自己一個字一個字敲打出來的作品,如果對方不能尊重它,她也不會客氣就是了。
盛星負責人面上答應的很誠懇,但心裏卻鬧翻了天。
這個作者是不是不太清楚自己的定位居然這麼不客氣讓她當編劇她不當,又要關注作品的拍攝,隨時準備讓律師聯繫盛星影視。
呵,她以為她是誰社會名流麼不過是個初出茅廬,有幸寫出本大火的作品的小作者罷了。
還想告盛星影視,她當盛星影視的法務部是吃素的麼
說句不好聽的,娛樂圈別的不多,就是官司多,論打起官司來,哪家影視公司的法務部不是業內翹楚,會怕她一個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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