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極品惡婆婆後,我帶着系統種田發家 第十八章 劉婉的背景_頁2
搖搖頭說
「你們說的情況都不存在。我有三個哥哥,我是最小的女兒,他們都可疼我了。
大哥也是學醫的,二哥經商,三哥種田,他們各有自己的門路和生意。
我離開家的時候,大哥已經娶親,大嫂也挺賢惠善良的。
二哥、三哥正要說親。
我想嫁給你爹,家裏是不同意的,你外祖父、母看不上你爹。
我當時真是鬼迷心竅,鐵了心要嫁給你爹。
當時我剛認識你爹的時候,他還沒賭錢,對我也挺好的,所以家裏不管怎麼勸我,我都想嫁給他。
他們死活不同意,我生氣了,自己偷偷跑出來嫁給你爹。
我跑出來也不是什麼都沒帶,身上帶了300兩銀票,所以在村里買了田和地,蓋了房子,開始生活還可以。
後來你爹去賭博,他把我的銀子都在賭桌上輸掉了,再後來,田也賣了,牛也賣了,去填他的賭坑。
咱們家的日子越過越窮,就變成現在這樣了。」
劉婉一口氣說完,心裏卻暗暗腹誹,原身還真是個痴情的女人,為了王大志這種渣男,竟然私奔了。
可是王大志娶到了白富美,並沒有把她放在心尖上,而是在成親後就本性暴露,不光賭錢,招惹桃花,還家暴。
原身為了臉面,再加上當時是私奔出來的,也不敢回去,就這麼晃晃悠悠地過了10多年。
隨着家道中落,原身大戶人家小姐的優雅早就被挫磨沒有了,變成了村裏有名的潑婦,或者說被家暴的可憐婦人。
果然,父母說不能嫁的人,絕對有問題。
當年父母說王大志這人不可靠,嫁他會後悔,這話像一枚釘子牢牢地扎在原身心裏。
如果她混得這麼慘回去,豈不就驗證了她當年是錯的?
原身也是倔強的人,佛爭一柱香,人爭一口氣,原主死活不想認錯,便一直沒有和娘家聯絡。
終歸是為自己識人不清付出了代價。
其實在劉婉看來,原身這麼逆反,大可不必。
既然親爹娘那麼疼她,只要她能安然無恙回去,無論她做錯了什麼,肯定都會原諒她。
而且原身是為了愛情私奔,在劉婉看來,並不是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
雖然私奔在古代的罪名很大,也讓人瞧不起,但原身好歹也是嫁人了,老老實實恪守婦道,為王家付出了一切。
「娘,你現在還想回去嗎?我想去外祖家,村裏的小夥伴都有外祖,就我沒有。」
王憐渴望地看着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