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天影視從四合院開始 第三十七章 打臉賀涵_頁2
更新:10-26 19:30 作者:洒家要吃肉 分類:其他小說
況下,還是同意啟用了這份證據,這時就見被告律師李爾,拿着手中的證據侃侃而談道:
「尊敬的審判長,這是原告陳俊生過去三年裏加班和出差的天數表,平均每年出差二百零五天,剩下的一百多天裏,不加班晚歸的天數有不到二十天。這說明了什麼?這說明他過去並沒有,將來也不大可能盡到一個父親對孩子的教養責任,更何況,他還有大部分時間花在了婚外戀情上。」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主觀臆測。」
「反對有效!」
李爾坐下後,給羅子君使了個眼神,然後小聲說道:
「接下來靠你了。」
羅子君深吸了一口氣,因為賣慘實在不是她的強項,她也不可能把平日裏對待葉晨和唐晶時嬌滴滴的模樣表現出來。羅子君手指用力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眼淚在眼眶裏打轉,然後說道: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我,我已經找到工作了,這對於我來說並不容易,雖然我掙得錢沒有陳俊生多,可是養育孩子需要的物質基礎……養育孩子不僅僅需要物質基礎,更需要的是責任心,我一定是有辦法養活我的兒子的,孩子從小生下來就是我一個人帶大的!」
審判長看了看原被告雙方,然後對着原告律師起舟問道:
「起律師,你對辯方律師提供的證據怎麼看?」
這時就見起舟笑了笑,然後對着審判席說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和陪審員,其實被告律師還是沒有做足功課啊。是,我的當事人全年有大半年的時間都在出差,可是他僱傭了保姆接送孩子上下學,而且不論每天出差或是在外應酬,他每天八點都會準時用視頻會議,在網上輔導孩子功課,關於這方面的視頻存檔,我已經在舉證期提供給法庭了。
而被告律師口中盡職盡責的母親呢?她每天在家裏過着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全年只有不超過八十天的時間,是陪着孩子一起共進晚餐的,剩下的時間不是在購物,就是拿着我當事人辛苦賺來的錢,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揮霍。
可以說被告完全沒有盡到教育孩子的義務,這些事情一直都是我的當事人獨立操持,家中的監控視頻和保姆的口供,可以證實這一點,如果必要的話,還可以傳我當事人葉晨家中的保姆出庭作證。
另外還有一點,關於被告律師指出的,我的當事人有婚外情的事情,這完全就是某些人在互聯網刻意炒作的結果,被告律師也說了,我的當事人全年出差二百零五天,剩下的日子大部分都是在公司里加班。
即便是不加班晚歸,也是因為我當事人工作的特殊性,需要跟客戶在外應酬。現在是信息化時代,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監控,試問辯方律師,我的當事人哪兒來的時間去跟別的女人搞曖昧?
另外,對於被告說她找到了工作這一點,我實在是有些不敢苟同,因為這完全是面子工程,被告人羅子君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萬寧超市做化妝林銷售員,結果工作不到兩天,就因為跟顧客發生劇烈的爭吵,扯斷了顧客價值不菲的蒂芙尼手鍊,最後賠償了顧客四十八萬元。
這筆錢最後是怎麼賠償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被告的能力是肯定沒有辦法支付這麼一大筆費用的,在外面還欠着巨額外債的情況下,在我看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完全就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
一番唇槍舌戰過後,被告律師李爾和被告羅子君的臉色變得慘白,因為與起舟的犀利言語相比,李爾的表現實在是非常不堪,更何況他們沒有想到,葉晨這邊居然準備了這麼多對他們不利的證據,而且都是實打實的那種,不容辯駁。
這也再一次的證明李爾實在是Low爆了,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都是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加一的份數提交複印件的。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收到對方提交給法院的證據材料。因此,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證據。
被告也是可以委託律師針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