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從氪金開始 第三百九十二章:討要經紀權_頁3
更新:01-18 09:22 作者:瀟瀟清楓 分類:都市小說
還是在商業圈的頂端都是頗為適用的。
「願聞其詳。」
朴成明拽了句成語。
「如果神話少女能成功奪冠,那麼我要神話少女未來七年在華的經紀權,至於收益權,刨除藝人收益的那部分外,巨星傳媒和mg六四分成,我們六你們四。」
「如果神話少女沒有奪冠,那你們只需要付我每期100萬元的酬勞即可,這個價格應該是相當低了吧。」
李子安將他在朴成明沒來前琢磨的想法說了出來。
專屬經紀權,是指藝人的商業活動的決定權,如果神話少女在華的經紀權歸李子安公司所有,那麼就相當於神話少女在未來五年,只要她們想在華夏發展,那麼李子安就是她們的老闆。
至於收益權,則是藝人商業活動所產生的收益,其實李子安考慮過要不要直接剝奪mg在華夏的收益權,但李子安仔細考慮後,決定還是選擇了六四分成。
畢竟華夏這麼大一塊的蛋糕,如果一點都不讓mg吃,那麼mg根本不會同意的,就算同意了,沒有收益,那麼mg公司很可能不會讓神話少女來華活動,有錢賺才會有動力。
這個對賭協議是李子安想的,當然,這個對賭協議mg肯定不會完全同意的,後續肯定還會有改動,但大體的合作方式基本上就是這樣的,這是李子安的合作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