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偉大舵手 第702章遠航艦隊_頁2
府,他就等於南洋軍在爪哇島上的二號人物,僅次於湯正之下。
科恩回來,馬上釋放了這些被俘的荷蘭人們,經過科恩耐心的勸話,基本上同意加入了南洋軍的體系之中,因為現實明顯,一旦沒有加入,立即是被處死的下場,前總督雷傑森及其一些親信們,就是被公開的處死了。
南洋軍的規矩是,殺害南洋軍的人,必須要死,但是以前在巴達維亞混的明人,只是大明南下南洋討生活的人,並沒有向南洋軍宣誓效忠,所以並不能算是南洋軍的人。
而且那些與荷蘭人合作,幫助荷蘭人建城,鎮壓地方的大明人,在南洋軍的定義中,也是漢奸走狗,為荷蘭人作孽,最終被反噬,這是自作自受,南洋軍解放了巴達維亞,這些人都被釋放,恢復了自由的身份,但是拒絕了歸還他財產的要求。
這主要是科恩率領荷蘭人先一步向南洋軍宣誓效忠,成為南洋軍認可的人,在這種情況之下,荷蘭人對他們作的惡,並不算是對南洋軍犯的罪。
正如荷蘭人殘酷的鎮壓地方,剝削地方,也沒有被南洋軍認為是犯罪,因為南洋軍乾的與荷蘭人幹的,本質上沒有什麼分別。
而且南洋軍來這裏,並不是為了解放這地方的,而是為了統治地方,他們控制的地方,在南洋來說,算是非常富裕,人口眾多的地方,對他們來說,土著人口多,並不是什麼好事,以後會輕易的江山變色。
在這情況之下,荷蘭人幹的,就不算壞事,而且他們幹的,南洋軍希望更壞一些,這會更好。
不過,目前,荷蘭人大多是從事行政工作,並不掌控軍隊,有不少參軍,並且是擔任軍官的,也不是一把手,米柱進入椰城,湯正、戚青(從萬丹前線趕回)、科恩等組織了盛大的歡迎儀式。
科恩是把米柱當作皇帝一樣歡迎入城,他說道:「大人完全可以符合條件稱帝了,南洋軍控制的地方,不比奧匈帝國和西班牙帝國少了。」
戚青道:「哈布斯堡王朝和腓力王朝只能算是王國,羅馬、奧斯曼、莫臥兒、大明才有資格稱皇帝,大人曰:土地不過千萬平方公里,人口沒有過千萬,有何資格稱帝國?」
科恩道:「如果控制了傳說中的澳洲,就差不多可以有上千萬平方公里了,這人口是個大問題。」
在世界其它各國的人里,東南亞的南島地區土人,與澳洲一海之隔,卻沒有發現澳洲,白白便宜了歐洲白人,這種說法是有錯的。
即使有赤道無風帶的抯隔,也抯擋不了善於航海的土人,再說土人的船很少有大型風帆船,主要是獨木舟和槳船,早就有當地土人抵達過澳洲,他們主要是抵達澳洲北部地區,這些地區大多是貧脊的沙漠和山地,偶爾有綠洲,也是讓土人佔據,在他們認知中,這陸地還不如南島地區土地肥沃,何必捨近求遠呢?
就是在南洋小國的國君蘇丹眼裏,爪哇、蘇門答臘、婆羅州這些地方就有許多的肥沃的土地,來不及開發,誰會冒着巨大的風險,開發那遙遠的地方?
所以所謂的白人發現澳洲,就像歐洲人發現美洲一樣的鬧劇,洲內是有人類居住,外圍也有人類知道他們的存在。
在南島地區的土人,大多的知道在遙遠的南方,有一片貧脊的大陸,那裏以沙漠和山區為主,至於這大陸有多大,他們那是真的不知,這北部的大片沙漠和乾旱地區、兇惡的土人們足以將他們勸退,沒有抵達富饒的南方地區。
所以米柱南來之後,命令艦隊司令之一的劉香,率領一支艦隊,由新家坡出發,在泗水停整之後,往南出發,穿過珊瑚海,抵達澳洲北部地區,然後沿着海岸線,一路航行,繪製航海圖和水文情況,用這種原始方式測量澳洲的實際面積。
他們每到一合適作為港口城市之地,就命工匠勒石為記,或在山上刻上:「大明皇帝欽賜澳洲伯爵之封地!」這算是跑馬圈地,開疆闢土了,在別的地方,你必須用劍和大炮去丈量,但是在這片沒有外來文明進入,本土文明處於原始階段的大陸,他們可以先使用這一種方式,圈佔領土,完成對澳洲的初步確認。
這是外來文明第一次大規模的進入澳洲這片大陸,科恩也是加入了南洋軍之後,才從鼎爺口中知道了這一件事,才知道米柱志向遠大,所謀極深,佈局宏大,不是他可以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