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主持 第397章 老百姓需要您_頁2
你!」
「說到人民的心裏去了!給你贊!」
「國家應該象匪律賓打擊製毒、販毒組織一樣打擊傳銷組織!」
「把傳銷所有的頭目判死刑!頭目凌遲!上了一二三四五等級的全部判死刑!六七八九十等級的判無期,保證傳銷沒那麼多了!」
「汪老師講得不錯,我認為出租人家要嚴懲!出租的村莊幹部也要嚴懲!房屋出租村里幹部要干涉不能租給壞人!一旦租給壞人,村幹部也要一併得到懲罰!這樣公安可一石二鳥地加大力度管制!看以後還會不會有人關注!」
「汪老師的各類評論有深度、有尺度、有事實、有情操、語音抑揚頓挫、語言幹練親切、心胸坦蕩寬闊、作為聽者是感受到了聲音帶來的享受。」
「說得很對!不從源頭抓起根本不行,人少放縱,一旦人多了會引發動亂的,以前看到過傳銷人員和警察衝突的新聞。」
「根據我的觀察,壞人同一切有毒的動植物一樣,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壞人、是毒物,我還發現,壞人是永遠不會改好的,這些傳銷頭目就應該抓一個槍斃一個!只有凌遲才能讓他們清醒!」
「評論得很好,我支持!更希望對一些非法的東西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判死刑!恢復酷刑制度!」
……
「大家不要太激動,相信壞人一定會受到懲罰。」
「下面我們再看一條新聞。」
「男子趙某酒後潛入某小區一戶居民家中,盜得一個平板電腦後,又順手抱走了家裏四個月大的孩子。昨天上午,當地法院一審以趙某犯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趙某是案發前在某商場做保安,平時住的宿舍就在受害人楊女士的小區里。某天深夜,在家中客廳熟睡的楊女士聽見屋內有響動被吵醒,看到門廳中一個高瘦的背影一閃而過。楊女士趕緊叫醒家人檢查家中是否有東西被偷,發現西側臥室床上僅四個月的女兒不見了。」
「楊女士及家人立刻跑出去尋找,她的丈夫徐先生聽見隔壁單元的地下室內有嬰兒的哭聲,發現孩子被扔在地下室的地上,而小偷已不見蹤影。鄰居為徐先生送來梯子將孩子救出。楊女士與徐先生抱着孩子返回家中時,發現一名神色慌張的男子從單元樓中走出,楊女士及鄰居立刻將其控制住並報警。到案後,趙某承認了進入楊女士家中偷盜嬰兒及一部平板電腦的行為。」
「當地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酒後來到受害人家附近實施盜竊,趙某發現其中一戶防盜門未鎖,於是將防盜門打開進入楊女士家中,趁楊女士及其家人熟睡之機,竊走放在客廳茶几上的蘋果ipad平板電腦並將楊女士4個月大的女兒抱走。」
「趙某在逃跑過程中,將ipad平板電腦藏在八號樓前草叢處,擔心罪行暴露,把女嬰扔進了三米深的地下室,摔成重傷。當天夜裏一時許,女嬰被孩子的父親在地下室院內找到,醫院對孩子的檢查結果以及大夫的診斷結果是孩子顱腦損傷、腦震盪、多處軟組織挫傷、骨折。」
「被盜平板電腦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格為人民幣兩千四百一十九元。」
「本案開庭時,趙某在法庭上表示認罪,他說案發前他找到保安隊長想借點錢修手機,被拒絕後心情鬱悶就自己在食堂喝了半瓶二鍋頭,十點多回到宿舍又喝了兩瓶啤酒,借着酒勁兒睡不着就在小區內閒逛。見一棟樓的單元門沒鎖,他就一路爬樓梯,從一層往上試着拉各家的防盜門。」
「他發現楊女士家的防盜門沒鎖,於是動起了歪念,推門進入楊女士家中拿起了客廳茶几上的平板電腦,看見床上有個小孩兒在熟睡,就把孩子也抱走了。出門後他聽見身後有人追來,慌張之中就把平板電腦藏在門口的草地上,把孩子順手扔進一個下沉式露天陽台里。由於沒有找到藏身之所,趙某在逃離現場的過程中被楊女士及其家人、鄰居抓獲。」
「法院認為,趙某偷盜嬰幼兒,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應與其所犯拐騙兒童罪並罰。鑑於趙某有坦白情節,對其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