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主持 第258章 給他們玩個釜底抽薪_頁2
約金你們自己處理,真的不能再高了,再高的話,電視台方面都不會批。」
「真的很抱歉,這通告我們本來就沒準備接,這樣的價錢您還是請別的一線歌手吧!按您的說法,八百萬可以請五、六位了,何必一定要我們出場呢?弄得大家都很為難。」林妙音很委婉地拒絕了對方。
「妙音,真的一點兒面子也不給嗎?」
「很抱歉,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問題,就算我答應了,流浪者不答應也沒用啊!真的,我們都很忙,別再耽誤時間做這無用功了,您還是找別的歌手吧!」林妙音再度掛斷了電話。
反正汪謙的指示就是低於一千萬不答應,林妙音只要按照汪謙的指示回復對方就是了。
又過了半個小時左右,林妙音的手機再度響了起來,這次是徐亞恆親自打過來的。
一番虛情假意的寒喧之後,徐亞恆進入了正題,向林妙音提了出來,同意一千萬通告費,請她和流浪者參與《歌王爭霸》節目,不承擔hypnus公司的一百萬違約金,要求流浪者每期都至少提供一首新歌,質量不能低於《神秘歌王》。
另外,要求流浪者在《歌王爭霸》節目的決賽中揭面。
林妙音表示和流浪者進行商議,回頭和汪謙溝通過之後,提出由節目組承擔hypnus公司的一百萬違約金,另外流浪者最多出五首歌,揭面的事情也是沒辦法答應的。
徐亞恆只好退而求其次,提出簽合同的時候,流浪者必須在場,並且出示真實身份證件。林妙音回絕了徐亞恆,提出合同只由她一人簽字,流浪者如違約,視同她違約,由她一人承擔兩人的違約責任。
無論徐亞恆說什麼,林妙音堅決不讓步,最終還是徐亞恆讓了步,雙方約定了簽合同的地點,徐亞恆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就設在潭星市,而且徐亞恆現在正好呆在潭星市,這麼重要的合同,當然是去他的公司簽,由公證機關公證之後妥善保存起來。
在見面之前,汪謙讓林妙音向徐亞恆要了一份電子合同,雙方確認了一些細節之後,汪謙這才戴着面具裝扮成流浪者,驅車和林妙音一起去了徐亞恆的公司。
經過反覆討價還價、雙方敲定了很多細節,再加上巨額違約金處罰,徐亞恆在簽了合同之後就不再擔心林妙音放他鴿子的事情了。現場聽流浪者唱了幾句《光輝歲月》,徐亞恆也不再懷疑流浪者的身份,於是在兩名公證人員的見證下,徐亞恆代表節目組與林妙音簽訂了演出合同,合同全都由徐亞恆方面提供,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還有一份由公證人員帶走留存在公證處。
合同簽定之後,徐亞恆心中大定,他特意讓公司合同人員把合同放進了公司的保險櫃裏,只要有流浪者和林妙音出場,《歌王爭霸》就成功了一大半,以流浪者和林妙音目前的熱度,國內一線歌手中沒有誰能搶過他們的風頭,這一千萬的投入是非常值得的。
不過徐亞恆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他反覆確認過的三份合同,卻是在臨簽字前,就在他眼皮底下被汪謙調包了,調包後的合同里把林妙音參與《歌王爭霸》錄製等內容改成了不參與,同時歷數了徐亞恆、陳睿等人背信棄義、欺騙劉小溪的事實。
其中乙方也就是林妙音如果違約,本來上面約定的是按合同金額的兩倍也就是兩千萬予以賠償,但那一條卻是被汪謙更換了。更換成了:徐亞恆等人背信違約離開hypnus公司,在合同中承諾以他們獲得滬海電視台簽字費的兩倍金額對hypnus公司進行賠償,並約定了賠款期限。
徐亞恆喜滋滋地就把這麼一份被汪謙修改過的合同放進了公司的保險櫃裏,還交了一份到公證機關留存,等到他向外大肆宣傳的節目啟動製作,流浪者和林妙音並沒有按約定進入錄製現場,他也沒辦法追究他們任何責任。
如果他拿出這份合同想要追究林妙音的違約責任,那麼,最終被追究違約責任的,會是他們自己。
汪謙有了神奇的收視率爆炸卡,再用調包合同陰了《歌王爭霸》一把,《歌王爭霸》到時候能做出收視率來才怪!
到時候《歌王爭霸》收視率一塌糊塗,那些贊助商巨額虧損,所有的賬都會算到徐亞恆這些人頭上,這幫人把《歌王爭霸》做砸之後,贊助商應該也就明白了《神秘歌王》為什麼成功,以後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