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軍火之王 第150章 賽前準備(加更)
到了法赫德國王軍事城,王棟才得知,參與競標的只有五家公司,意大利的伯萊塔公司主動退出。
顯然,這是明智之舉。
伯萊塔公司的靠山是意大利黑手黨,就算人員眾多,也只是地頭蛇,在意大利本土稱王稱霸還行,上戰場顯然不夠格。
當然,黑手黨的教父沒一個是蠢貨,在衡量得失後,選擇退出也很正常。
另外四家公司,即f、h≈ap;k、巴雷特與卡拉什尼科夫都派來了隊伍,而且清一色的僱傭兵。
競標方法,沙特國防部也已公佈。
五家公司,各派出一支三十人的隊伍,隨同一支沙特特種部隊的十人小隊去也門,執行自由殺任務。
在為期半個月的行動結束後,由殺成績決定勝負。
當然,只能使用各自的武器裝備。
簡單的說,沙特特種部隊只負責監督,確保各公司派出的隊伍使用自帶武器,並且對武器在實戰中的表現打分。
為了便於評判,沙特國防部公佈了一份胡塞武裝的成員名單。
有一千多人,全是胡塞武裝的高級指揮官,而且根據在組織里的地位與權力,各有一個相應的積分。
幹掉這些人,就能獲得對應的積分。
在行動期間,沙特國防部將為所有隊伍提供情報支持,並且在行動結束之後安排直升機前去接應。
當然,各隊伍也可以利用從其他渠道獲得的情報。
最終,由積分與隨行特種部隊的打分來決定勝負,積分佔八成,特種部隊對武器可靠性等方面的打分佔兩成。
看似很公平,裏面卻暗藏玄機。
比如,沙特國防部提供的情報完全一致嗎?
還有,有實力的大公司肯定能從其他渠道獲得更多的情報。
在王棟看來,最大的問題是對彈藥的限制。
因為另外四家公司聯合起來發表抗議,把事情鬧到薩勒曼國王那裏,所以就算穆罕默德不太情願,也只能接受國王安排,明確要求所有競標隊伍只能使用北約與俄羅斯的五種標準口徑彈藥。
這就是,762毫米ato彈,556毫米ato彈,762毫米43彈,545毫米74彈與762毫米r彈。
此外,任何一支隊伍必須、也最多只能使用兩種口徑的槍彈。
只是,沒對槍彈的種類做限制。
簡單的說,只是要求統一口徑,沒要求使用規定的槍彈,而且這麼多種口徑,也沒辦法統一槍彈。
在槍彈上、準確的說是在彈頭與發射藥上做章,成為了各公司的共同選擇。
此外,沙特國防部對槍械種類也做了嚴格限制。
每支隊伍,最多只能攜帶六支使用彈鏈供彈的自動槍械,其餘只能使用彈匣供彈,而且可以額外攜帶六支栓動槍械。
支援武器方面,每支隊伍最多能配備十二具槍掛榴彈發射器,榴彈種類不做限制。
原則上,每支隊伍最多能夠攜帶六具一次型火箭筒,口徑不得超過一百二十毫米,對火箭彈種類不做限制。
至於防彈衣、瞄準具、望遠鏡等作戰裝具,都不做任何限制。
此外,對手槍、匕首等次要武器也沒有做限制。
在攜帶的彈藥數量上,沙特國防部同樣沒有做限制,只是明確提到,不得使用專門的運載工具。
也就是說,參與行動的人員能帶多少就帶多少,不過得靠肩挑背抗。
顯然,體格最強壯的特種兵也帶不了多少物資,何況除了彈藥還要攜帶食物、水等生存物資。
對此,沙特國防部也給出了明確保證。
這就是,在十五天的行動期間內,各支部隊可以申請兩次空投補給,每次空投一個基數的彈藥與七天的給養。
至於在什麼時候進行空投,由各隊伍自行決定。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即沙特當局不承擔任何人生傷亡方面的責任,參與行動的人員都得簽署保證書。
在所有隊伍到達法赫德國王軍事城之後,沙特國防部召開全體會議。
顯然,還有一個關鍵問題沒有解決。
這就是,各支隊伍的行動區域。
其實,這也是分歧最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