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短信 【番外】戲(完)
那是小宛認為最好的流行音樂。直見生命的蒼涼。?
如果一個人在那樣的時候那樣的地方還可以認真唱一首歌的話,那麼那首歌一定很值得聽。?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着這樣的標準搜集的。?
——但仍然沒有一次,會像那一次那樣令她心動,在瞬間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為什麼會路過那裏,坐了那班地鐵,經過那個站台,看到那個人,聽到那支歌。只記得,在初聽的一剎,她已經被俘獲,從此不屬於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只有二十歲的樣子,清俊的臉上,寫着抹不去的滄桑。穿一身破爛的牛仔衣,已經辨不出本來的顏色,卻因為舊而格外妥貼,與人融為一體。就像他的歌聲與地鐵與夜融為一體一樣。?
他懷中抱着一把同衣服一樣舊而妥貼的吉它,望着地鐵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蒼涼的聲音一點點加深着冬夜的淒涼與憂傷,車水馬龍在身後川流,行人來來往往,太陽落下去而霓虹燈亮起來,什麼都留不住,可是年輕歌手的聲音是真實的,也是真誠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淚。?
從那以後,便養成了每晚換三次車老遠地跑到那個地鐵站聽歌的習慣。?
聽了整個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個冬天經過那個站台,也許會記住那樣一幅畫面——清俊的男孩與秀麗的女孩隔着一個站台口遙遙相對,女孩居高臨下,坐在地鐵旁的欄杆上聽歌,眼神專注,蓄滿淚水,整個面容是震動而感性的。身後的人流滔滔地湧上來沒下去,像不息的歲月,而女孩的淚與男孩的歌,卻是永恆。?
那樣的畫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後,小宛才知道,當她專程為了聽那年輕歌手的歌而換三次車趕到地鐵站的同時,那個年輕歌手,也是專程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風從十月唱到臘月。其實在這期間,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間駐唱的工作,可以告別地鐵生涯,只是為了她,才放棄黃金時間風雨不誤地來到地鐵站口。不僅忍受寒冷,還要躲避警察。?
當小宛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深深愛上了他。?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着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北京了。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
她和他之間,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沒有一個擁抱,沒有一句再見珍重。?
他走了,從此音信杳無。可是她卻不能將他忘記。而仍然常常在某個清冷的黃昏,獨自換乘三次車來到地鐵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欄杆上盯着地鐵站發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聽到少年真誠的歌聲:「我的愛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經很長時間,她一直到處尋找那首歌的CD,但始終沒有找到,甚至沒有聽第二個人唱過。後來她終於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寫的一首歌曲。當想到這一點,她就無論如何不能拋開一個念頭:一首歌原來也可以像一個人一樣,是種緣份,錯過了就再難相遇。?
再後來,她從雜誌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國外流行的一種習俗:當愛人分手,失戀者會贈給舊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愛情。?
那麼,男孩子是在紀念一段死去的愛麼??
那段愛故事,應該是發生在她與他相遇之前。她來不及參予。?
她來不及參予他的過去,也再沒機會參予他的將來。?
她和他的緣份,始於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愛。?
從開始,已經註定結束。?
天徹底地黑下來,小商販們開始借着夜的庇護做生意,賣盜版CD、地下書刊、假古董,或者粗製濫仿的維納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紙,毫不避諱地叫賣:「活着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錢花,也給亡朋故友送點錢花吧。十塊換十萬塊,陰陽兌換,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