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山溝去種田 《李氏宗史?鄉黨?王婆婆傳》_頁2
更新:07-06 08:16 作者:二子從周 分類:都市小說
言雖滑稽,其實甘從。
蘭乃搜檢風俗,以佛誕,端午,婚嫁,年節為綱,辟事周備,集約鄉人。
造長街宴,另組龍舟,獅舞,春燈,連槍,秧歌諸隊,習練精熟,以饗遠人。
其精非俗社可比,皆大可觀。且歡洽融娛,遊人絕倒,愛之無已。
社隊每出,皆樂從游,遂成特色。芝蘭當前,非他鄉敢輕效之。
府縣聞之,命皮公以報,立蘭為文化傳人。
二子曰:「為女子者,少年喪父,中年喪夫,老年喪子。摧殘疊迫,至如蘭者,誠為慘怛。而能歷此哀者幾希。然蘭終自珍自振,歷難而不渝者,蓋以女子之慈愛,溫柔之天性也。」
「男子履艱,多以天將降大任以自勵,以剛健應之,亦不免摧折。如蘭者,如風行草偃,風去而復值,以柔克剛,是謂健者也。」
「君子自強行健,天縱不公,奈其何乎!」
又曰:「儒之本,自孝愛始,端敬修勤,益益而損損,日修其德,其後可步大成。」
「諸世宗族,或圖節婦之利,命不改嫁,監之若囚徒者,乃小人滔天之惡。利慾薰心,乖滅人性,無復加焉。」
「然此早違夫子之意,豈儒之義哉?豈儒之罪哉?」
「為儒者,端問本心。本心如蘭者,方夫子所愛敬者乎?」
因獨立一傳,以別諸賢。高蘭之義,宣儒之本,而崇其鄉之德化。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