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先聲奪人 第八百六十三章 什麼神仙?!

更新:09-10 08:43 作者:吹個大氣球9 分類:都市小說

    下午丁少儀和宮昌吉一大群人到林淼家開會的時候,林淼拒絕京華和京大,改投曲江大學的消息,早就傳得人盡皆知。林淼敷衍了事地跟這些好奇老寶寶們扯了片刻,見林淼沒什麼談性,老寶寶就識趣得抓緊聊起了正事。不知不覺的,這些市直機關的所謂大佬,已經只能勉強跟林淼平輩論交了,而且主動權還完全掌握在林淼手上。

    這跟「縣官」或者「現管」的地方權力格局沒有任何關係,只是純粹的小廟容不下大佛,當絕對實力懸殊太大,自然就會形成新的相處模式。

    所以林淼曾經了解到的,那些科級單位整垮地方大企業的案例,其實並非是全部的真相。真實的情況其實只不過是,那些所謂的大企業,無非就是名氣大,可內在卻是缺乏核心力量的,那種「大企業」,跟林淼現在的這種「大」,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

    天源文化委託的第三方法務機構工作人員,把關於天源文化業務拆分合約的主要條目,當着幾個相關部門的領導面讀了一遍,大概意思就是等今天這個字一簽,往後天源公司就只單純負責策劃、決策和投資,東甌市文化出版社則成立音像製品出版部,專門負責音樂由天源文化提供的音樂版權內容的製作、管理、宣發和銷售工作。

    雙方分成六四開,天源文化承擔所有製作和宣發費用,東甌市文化出版社則提供勞務,相當於私營企業出錢,國有企業出力,風險由林淼這邊完全承擔,丁少儀則自己負擔人員編製成本——基本也就是零成本。

    相同的,東甌電視台成立電影宣發部門,承接天源公司原先「項目部」的工作,以及後續的宣發、票房統計等雜活,分成是天源文化電影項目淨利潤的20%。

    這麼一安排,相當於林淼把天源文化最繁瑣的工作全都外包了出去,往後整個天源公司就只主抓兩部分具體工作,第一,版權,第二,內容生產主體,也就是經紀工作。

    而更上面一點,關於財務和人事,直接交給郭鳳祥主抓,下設版權、經紀、法務、審計四個大部門,主要工作就是管理好合同檔案,伺候好馮大導、老狄、帥波之類的大牌合作者,盯住市面上敢侵權的王八蛋,以及公司內部的賬目和工作進度,至於具體的產品製作流程,天源文化一概統統不管。


    剩下林淼自己的工作,那就非常簡單了。就是逼逼。

    想到要簽哪個藝人,就趕緊讓人把丫簽下來,再給人安排一個經紀人,根據具體情況,該跟着就就跟着,不需要跟着的就保持聯繫。有什麼電影項目需要拍板,那就簽字、打錢一氣呵成,坐等來年收錢,反正只要不出么蛾子,往後這些年只要是他投資的電影,理論上應該都是不會賠錢的——雖然很多高票房電影林淼都沒看過,但並不妨礙他知道人家賺了大錢。

    再然後就是原創ip的買賣,關於這個,林淼已經讓郭思齊開始着手準備,打造網絡文學生態,網站暫時還不着急辦,但可以先搞個網絡文學徵文比賽試一下市場的水溫。

    先挖掘幹活的人,再培養市場,再完善產業模式,得一步步來,指望這年頭就有數千萬人願意在網上掏錢看內容,是很不現實的。而且付費渠道也還沒推廣開,中間存在太多需要靠時間來填補的關鍵要素。這場徵文,林淼給出的預算是100萬人民幣。

    大獎66萬,後面設置參與獎若干,評選規則也很簡單——就是他說了算。

    主要工作,因為是網上徵文,所以暫時交給郭思齊去弄。

    按這些設想,林淼大概估計,天源文化的人員數量應該可以壓縮得非常少。

    版權部三五個人就夠了,找個老資格鎮場子,再找幾個法務科班出身的,每年的工作就是和藝人談分成簽合同,郭鳳祥就能拍板。

    經紀部的人稍微多一些,但也多不到哪裏去,因為林淼打算簽的高端合伙人根本沒幾個,導演這塊馮大導還能再干20年,歌手這塊現在帥波已經紅了,下一步林淼打算僱人去灣灣,先把周董打撈過來,當然暫時和灣灣那邊的聯繫還不能斷,或者就採取林淼出資、在灣灣發育的模式,然後等時機成熟了,再把重心轉移回來。

    其餘野生的還沒成名的歌手,盡力能挖就挖,挖不來也不在乎,再加上老狄、華仔幾個作家,天源公司的合伙人,往後最後也超不過20個,所以為了照顧大佬的情緒,



第八百六十三章 什麼神仙?!  
相關:  重生之小玩家  重生就要對自己狠一點  全球刷怪  重生之朕要打下一個大大的江山  怪物克星:一拳解決真有意思  逆賊你作甚    卡神世界  求道在萬界  武俠之大魔尊  鴻天神尊  踏星  
下面更火
搜"重生之先聲奪人"
360搜"重生之先聲奪人"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