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野心家 第一一七章 萬民約政勢洶洶(完)_頁2
更新:09-13 13:47 作者:最後一個名 分類:玄幻小說
今天以行義的理由殺了祝寡婦霏,那是不是也不能禁止那些被墨者因為行義所殺之人的後代復仇?
知道的越多,想的也就越複雜。
適頗為讚賞地看了一眼祝寡婦霏,心說這女子極為秀麗,又有這樣的頭腦,若非如此,稍加調教,倒真是個妙人,可惜了。
他心中已想到說辭,剛要站出來反駁,不想墨子衝着適微微搖頭,讓適不要出面。
墨子站出來,看着還在那申訴自己為害卻無罪的祝寡婦霏,笑道:「今日殺你的,不是沛邑萬民律,而只是墨者。」
「政之府成立之後的一切事,以萬民律令為準。政之府成立之前、尚未成立之地,我墨者自有行義的天志準則。」
「當誅者誅,害天下者誅,在沛邑之外沒有萬民約法,我們難道便不行義了?」
這話既是說給祝寡婦霏聽的,也是說給那些鑑於政之府成立、萬民約法已成之後的改變稍微有些矛盾混亂的墨者聽的。
「天志與公意相合,公意本在,只是在沛邑之外並未約法成文,僅此而已。沛邑之內,行萬民法。沛邑之外,墨者仍舊要合天志。誅不義、止非攻,無需萬民授權,只以天志為準。」
「將來若天下均有約法,凡約法處再以法為準。」
眾墨者齊聲稱喏,一些人心中略微猶豫的結也就此解開,心說果然就是這樣,沛邑之外天志仍舊存在,也是合於眾人之意的,只是那裏還不曾有機會如今日一般萬民相聚約法。
萬民之利極為天志,約法乃成合乎天志,卻不代表約法之前天志就不存在。墨者終究認為人是理性的,可以推出天志規矩到底是什麼的,正如對錯早於成文法就已存在一樣。
此言一出,祝寡婦霏嘲笑道:「你們也就欺負欺負我們。那些為害天下的諸侯貴族封君,你們怎麼不敢誅?」
這話一說,不只是墨子笑了,身邊的許多墨者也朗聲笑起來。
祝寡婦霏不知道這些墨者在笑什麼,不想墨子笑過之後大聲喊了四個人的名字。
這四名墨者施施然走到台上,墨子笑道:「這四人做過好大事,如今有人笑我們墨者不敢行誅,此事涉及我墨者之名,怕是今日正好說說。」
一面色黢黑、平日一直低頭垂首之墨者淡然道:「齊饒安之君,喜好以山林野人射獵,民受其苦。我懷利刃誅之,以利天下。其子雖恨,四處尋我,但終究不敢再行此事。」
旁邊一人也淡笑道:「九年前,越朱勾滅郯,擄其民為奴,不從者殺。其君子軍藉機淫掠,我殺五君子,又欲刺朱勾,事不成逃亡。非不想誅,奈力不足不能誅。」
其餘兩人也都說了說自己做下的好大事,墨子此意既是說給祝寡婦霏聽的,也是說給台下的民眾聽的。
他放聲笑道:「若不合天志,天子亦可換,我們都敢說選天子,難道還在意什麼諸侯貴族封君嗎?今日不誅,無非不能,將來有約天下之劍,且看誅不誅!」
「約法處尊法、法外之地……天志為先!」
台下眾人只是見過墨者行義,對於墨者之前做過什麼事並不怎麼知曉,如今一聽這話,才知道這些墨者竟做過許多大事。
誅不義、選天子之類的話,墨者常說。墨者之外的學術團體,也多認為這種事算不得什麼大事,哪怕是儒家中的一部分流派也有這樣的想法,這是此時天下學術團體的主流。
關鍵在於嘴炮無用,需要有力量去實施才行。
如今要殺這些人,用的根本不是沛邑萬民律,而是用的墨者秉持的行義天志,因為這些人做的事在成法之前。
律令、罪、害、犯禁的定義,在墨子看來,只是針對有律令存在的地方,而律令並不存在的地方,依舊需要正義。
他的這些定義,是作為手工業者和新興地主階層希望成立成文法的一種願望和根據。而宋國此時除了沛邑之外,並無成文法。
此時天下,有成文法的國家只有三處。
三晉,李悝有法經、還有有范宣子趙簡子的刑鼎。
鄭國,有子產做的成文法。
還有鄧析這個手段精巧的春秋第一個訟師:他自己編了一套刑法,寫在竹簡上,然後到處傳播,四處收徒,幫人打官司,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