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野心家 第二百六十二章 道統、法理、天子(四)_頁2
更新:09-13 13:52 作者:最後一個名 分類:玄幻小說
後武王伐紂又取之,如今傳到了現天子的手中。」
「商滅夏,有夏封地,這是天命交接的繼承。商滅周,乃有三恪,殷人且立宋。」
「現在墨家不准有封地,那麼這難道不就像是強盜嗎?」
「這個強盜看到周王室手中的天命,將他們搶過來據為己有,然後還要讓天命原來的主人去勞動改造,墨家這樣做,難道會長久嗎?」
「墨家這樣做,是夷狄的行徑啊。」
在場諸多墨者哄然大笑,適也是笑道:「堯是舜的爹嗎?舜是禹的爹嗎?誰跟你說天命必須要血緣繼承的?」
「如果說,天命就是一家一姓對於天下的佔有,那麼這種天命不要也罷。」
士人諷笑道:「若墨家不信天命,非命,那麼為什麼還要有天子呢?既然還有天子,那麼就要承認天命的存在,並且認可天命繼承的規矩。」
適道:「此天子,非彼天子。」
「如我兄長名麂,山野大澤之中也有獸名為麂,都叫麂,難道這就是一樣的嗎?」
「如泗上之民意代表,多稱之為侯、伯、子、男,難道這和分封建制下的侯伯子男一樣嗎?」
「汝之天子,是為所謂有天命之人,我們不承認有天命,墨家非命,故而我們所說的天子,不是所謂有天命之人。」
「吾之所謂天子,墨家有平等之義,人皆天之子、天之女,而推選的天子,不過是第一國民。」
「畢竟天下沒有手腳嘴巴腦袋,需要有一個人來做天下的代表,象徵天下歸一。」
「如極西之地有國遣使而來,總要有人代表九州天下與之相見。使者要打交道的,是九州的所有人,但不可能所有人都出面與之相會,這就需要選出一人以承載眾人的意志並且執行。」
「九州之民,皆天之子女,人人平等。選出的天子,也不過是九州千萬天子之中的代表。」
「所以,我等要那一家一姓之私的天命何用?你們這天命,是做強盜搶來的,不合法理;我們這天子,是天下同義推選出來的代表,無非是借用名字而已。」
「況且,用此名字,也正是為了向天下宣告:人人平等,貴無恆貴賤無恆賤。若將來天下歸一,我被選為天子,即可宣告世人,我為鞋匠之子,亦可為天子,只要有賢能,誰人都能做天子。」
「藉此名字一用,與泗上成百上千的侯爵伯爵子爵一樣,都是為了讓天下人覺得那些曾經貴不可攀的一切,如今尋常可見罷了。」
墨家之前所謂的選天子,其實選的是政府首腦。
雖然政府首腦和國家元首之間在某種情況下是重合的,但側重點不同。
墨家的選天子的側重點是政府首腦,而舊天子概念下的天子側重點是國家元首。
天子的概念也是不斷改變。
殷商時候祭祀的上帝,都是商代的先王,所以商之天子是我把祖上作為上帝那麼我就是天子。
而到了周時,則將上古世系聯繫起來,以上古世係為最接近天帝血緣的一支,周人也是正統的上古一支的血脈,故而可以稱天子。
這時候的天子,是所謂「修天爵」的神權領袖。
然而秦滅周、漢代秦,季漢復興失敗後,神權一系的意味就差了許多,於是天子變為了「天之嫡長子」。
這時候的「天子」的合法性,源於封建法理的宗法血緣制度,嫡長子繼承制下,作為天的嫡長子理所當然統治天下其餘人。
如今墨家的三大義為同義、平等、兼愛,那麼就絕對不可能認可宗法制,繼承權制度也是均分繼承制而非嫡長子繼承制,所以也就不可能用「天之嫡長子」的概念來作為天子的含義。
墨家非命,所以也不能用天命。
墨家一大堆低賤之人出身,所以也不可能用上古世系。
所以墨家所謂的天子的含義,也就只能是「人皆天之子」,選出的天子其實就是做標誌物的第一公民。
至於那個士人所擔憂的一些東西,適覺得那是對方根本不能夠理解後世的愛國概念。
士人覺得,必須要有個正統的天子,這樣才能夠保證天下人知道自己是天下人。
但事實上,後世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