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龍驚唐 第十八章 討價還價_頁2
更新:03-18 23:37 作者:八無和尚 分類:玄幻小說
唐的一把神劍,雖然劍有雙刃,有可能傷到自己,但自己總不能因為害怕傷了自己,而毀了這柄劍。
而下意識當中,李世民依然是覺得自己有能力掌控住這柄劍,如果連這份自信都沒有,朕何以君臨天下?
李世民沖太監擺了擺手,對角落起記錄起居的史官道:「那句話不要記了!」
又對李沐說道:「朕雖然不是以言獲罪的君王,但朕不想再有下一次。」
「微臣遵旨。」李沐有些佩服李世民的雅量了,畢竟是帝王,被臣下如此頂撞,也能克製得住不發作,難怪有人說他能被魏徵唾面自乾,李沐自認沒有這等心胸。
「如你所說,需要多少人?」
李沐此時平靜下來,想也沒想地說道:「至少五百人。」
李世民不留痕跡地吁出一口氣,暗想自己的擔心是多餘的,看來李沐並非如他所想,說來也是,他不過才十歲少年,還來那麼多心機?
從「至少五百人」這句話李世民更是猜測到李沐並無異常的心思,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李沐如果有別的心思,應該說「最多五百人」。
李世民想到此處,心情豁然開朗起來,臉色大好,「准。朕可以調兩營禁軍權充做護衛。」
「不可啊皇上,禁軍太引人注目了,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難道調府兵?朕信不過他們。」這倒不是說李世民不信府兵的忠誠,而是不信府兵的能為,禁軍代表着天子,這種威懾力不是府兵能比擬的。
「請皇上恩准,允許微臣在長安縣自行徵召良家子。」其實李世民誤會了李沐的意思,李沐只是為了有個編制或者準確地說是為了李世民的一個允准。
以李沐現在縣男的爵位,招募些護衛是合乎律法的,但護衛不准披甲。
大唐律明文規定,不得私擁甲兵,甚至那些帶兵的大帥武將們,擁有的帶甲私兵也是有明確人數限制的,而且往往在人數上限打個折扣,用以避嫌,以示自己沒有異心。
李沐所為的,就是能讓招募來的護衛帶甲。
李世民懷疑地問道:「徵召來的都是壯丁,誰幫你訓練他們?」
李沐道:「或許……,微臣兄弟二人可以試試。」
「你會練兵?」
「微臣兄弟出身軍戶之家,尤其家弟,頗得家父真傳,還請皇上到時替微臣向涼州李都督調李沂入長安。」打虎親兄弟,這個時候,李沐太需要信得過的人手了。
而那邊李世民想道,不過數百壯丁,也就遂了他願吧。
「准。徵召上限不得超過五百人,並且不屬於唐軍編制,對外只能稱護衛。」
「微臣遵旨……,哎,不對啊,稱護衛無所謂,可軍餉誰出?」李沐反應不慢。
李世民看了李沐一眼,想想也是,一個十歲少年剛來長安,要養數百護衛確實挺難,便說道:「朕的內帑也拘緊得很,這樣吧,撥你五百兩黃金,先對付着。」在李世民看來,區區五百護衛有這些黃金,怎麼着也能對付個一年了。
李沐粗算了下,分到每個兵身上也就十貫,還想與李世民討價還價一番,不想,李世民眼珠子一瞪,看了過來,李沐這才想起現在是唐朝,面對的是李二,便嚇得將想說的話咽回了肚子裏。
「但你要記住,如果天雷機密泄露,朕要治你之罪。」
「微臣惶恐,敢問皇上所說機密泄露的對象是何人?可包括皇親國戚、王公大臣?還請皇上定個準線。」李沐直視李世民道,如果機密泄露給了敵國或者外邦,李沐被治罪也不冤枉,可如果是大唐內部人泄露呢,他可不想到時攔也不是,不攔也不是,枉背黑鍋。
李世民道:「沒有朕的允許,任何人不得窺探天雷秘密。」
「那就請皇上賜下密詔,微臣也好憑此詔制止一些窺探者。」
李世民拿手指點點李沐,罵道:「好你個田舍郎,你就沒有一些為人臣的自覺,倒是將朕推出去給你做擋箭牌。」
李沐趕緊俯身拜倒:「微臣不敢,只是皇上也知道,有些人微臣是想攔也攔不住的,到時壞得依舊是皇上的大事。」
李世民怒目瞪視着趴在腳邊的李沐,心中很想一腳踢去,然終究是吸了口氣,忍住了:「無須密詔,朕賜你一面金牌便是。」
那邊太監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