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崇禎 第六百三十一章:獎與懲_頁2
更新:03-29 15:28 作者:崛起的石頭 分類:軍事小說
年因匠戶逃亡而遭受的損失,可以說是無法估量,而且最主要的,這還會造成手工業的衰落。
對此,崇禎皇帝下旨決定。
首先要改善輪班匠戶的作息問題,讓他們得到更充分的休息,才能有效減少匠戶的逃亡和藏匿。
如今的各地匠戶來京輪班,分三年一班,五年一班,兩年一班及一年一班,對於各地匠戶來說,未免太過繁重。
實際上,類似改變班次的問題,早在正統十二年就已被人提出。
該年十二月,福州府閩縣知縣陳敏政上書,對時有輪班制存在的問題作了適當分析。
「正班雖止三月,然路程窵遠者,往還動經三四餘月。則是每應一班,須六七月方得寧家。」
「其三年一班者,常得二年休息;二年一班者,亦得一年休息。惟一年一班者,奔走道路,盤費罄竭。」
在他看來,這是多年來屢禁不改且愈發增多逃亡匠戶的主要原因,只不過當時朝廷並沒有將此議重視。
回復只有四個字,「舊例難改」。
崇禎皇帝從劉宗周口中得知此事,便重令六部附議,兵部尚書朱大典建議,將一年一班改作三年或二年一班。
他說:「如有修造,將二年一班者上工四個半月,三年一班者上工六個月」。
此議得到了大多數朝臣的贊同,崇禎皇帝也批覆准許,不過話卻說的很簡短:
「匠戶來京輪班,一年、二年及三年者,俱令四年一班,着工部重編勘合給付。」
這相當於極大減輕了全國輪班匠戶的負擔,工作量也縮減了至少二分之一,人身自有得到釋放。
但很快,崇禎皇帝又下發了嚴格的禁令。
「自崇禎二十一年起,各地匠戶失班一次者,赴部補班,二次、三次者,並從前不當班者,逮問罰班。」
「三次以上者,責令充軍,仍令當匠。敢蹈前非,殺之不宥。」
在這期間,廠衛系統也開始對全國已有匠籍的匠戶,居住地及親族老小進行審查編冊。
各地星羅棋佈的番子們要協助工部、內官監等有司衙門,查清那些隱瞞不報的匠戶,將其重新編入匠籍。
此後,一旦有逃亡或私瞞匠籍者,要「行移原籍,責當地官司按名勾解,若為戶絕者,亦從九族之列,別選他人充補。」
若當年有失班匠戶,朝廷還將派出監察御史和錦衣衛下放失班省份,專查此事,對隱瞞不報或處置不力的官員,一概予以革職處分。
之前寬鬆不少的優免政策和輪班時得到的額外福利,令聽見的匠戶無不是拍手稱快。
但緊接着,崇禎皇帝呼之欲出的殺伐之氣,卻令他們不寒而慄,本朝對匠戶的管理,也是歷朝以來最為嚴格的一次。
當然,這次僅是對逃亡、失班匠戶的懲處極其嚴厲,而非歷朝以來對匠戶的素不重視及苛刻,這在根子上不同。
決定好這一切後,崇禎皇帝又找來劉宗周,詢問了景泰年曾短暫實行的班匠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