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 第1080章 漲薪十倍
更新:09-07 12:28 作者:木子藍色 分類:軍事小說
在天下沒有一統或者戰亂的年代,官員發祿米為主,其實對官員是有好處的。因為此時糧價波動大,糧價經常較高,甚至有價無市。給官員發祿米,也是一種保障。
但現在大唐一統天下,四海臣服,糧食價格穩定,甚至是一直下跌的趨勢。漢京做為都城,米價也才二十文一斗,粟麥甚至更便宜。
一品也才六百五十石一年,折算下來就很少了。
尤其是此前貞觀新制規定了爵位不發俸祿、兼職不發俸祿,這就使得官員的收入其實減少了,身兼幾職也只有一份俸祿。特別是現在糧價穩定且價低的時候,就顯得官員的俸祿很低了。
「不再發放祿米,而改發俸,朕覺得倒也算是個不錯的改革。但是,如果僅僅是祿糧折俸錢,遠遠不夠。朕以為,應當定一個新的官吏俸祿制度,以後取消祿米,改發月俸,但俸錢得提高。」
李世民想了想又道,「僅以階定俸,也不太公平。朕覺得可以先以官階定月俸標準,然後再輔以實職加職錢,如此官員的俸錢就由,階俸加職錢組成,二卿以為如何?」
皇帝要給官員們漲工資,兩個宰相當然不會反對,畢竟現在朝廷確實不缺錢。而且朝廷一年的財政收入能達到八千萬呢,哪怕其中三千萬是留給各道和各州的,但也依然還有五千萬嘛。
「以後各道、州、縣地方官和吏的官俸,就由地方財政支出吧。」李世民想想自己給地方一年留三千萬,也不能白留啊。這地方的官員薪水,就由地方支付吧。
「對了,朕打算給官吏們加薪,同時,把所有的公廨田和職田收回,以後官員們不再授職田,各衙也不再留公廨田。」
畢竟過去給地方官職田,是因為朝廷不給地方官發俸祿,給衙門公廨田,是不給地方留錢辦公,現在既然有這麼多錢留做地方財政,那就沒理由還留着這些田了。
甚至京官,也不再給職田。
「這個沒問題。」杜如晦想了想道。公廨田、公廨錢,都是充當地方辦公開支的,但過去都弄的名聲不好。公廨錢一年百分百的利息,甚至還經常被地方的放貸者假借名義放高利貸,為禍地方。他們打着公廨錢的名義放高利貸,一旦收不回貸,就用衙門的名義去收債,實際上,官府本來只給他一萬本錢,結果他暗中卻放了幾萬幾十萬。可好處,卻被這些人吞了,壞名聲卻被官府承擔了。
公廨田也一樣不太好,朝廷把公廨田出租,又擔心普通百姓遇災交不上租,因此公廨田和職田一樣,都是強行佃給那些家庭條件不錯的小地主或者自耕農。本來這樣人都不需要佃田的,官府強佃給他們,然後他們還得再佃給別人。其實上,弄的很多怨言。
對於這些情況,李世民是知道的。
公廨錢就幾度廢止,可一旦地方沒錢,又最終再推行。
現在李世民決定乾脆直接把公廨田、職田全取消。給官員漲薪,給地方財政留稅收,一次性解決這問題。
「正一品,年俸一千貫,從一九百貫,正二八百貫,從二六百五十貫,正三品五百貫,從三四百貫。」
「正七一百二十貫,從七一百貫。」
「正九六十貫,從九五十貫。」
李世民想了想後,提出了按散階本品給的年俸。按年給,正一品一年一千貫。
一個月八十多貫,也算不上太高,但比起現在的一年八十貫,那就等於漲了十多倍了。
「另外,官員按實職給予職錢,也稱為加俸。」
這個加俸,可以說是取代過去的祿米,而且還必須得比過去高,才能算是漲薪,要不然,最後成了降薪,估計百官都得罵娘。
李世民這個時候要搞薪水改革,其實也是大清洗之後,對官員們的一種恩賞拉攏。就和他一下子給了李超八百萬貫一樣,不但一下子還清了欠李家的錢,還把李家買的債券兌付了,甚至還賞了李超一大筆錢。
有錢就得用,錢放在倉庫里爛,就一錢不值。這是李世民學到的寶貴一條,甚至還是從李超那裏學來的。
只有傻子才把錢埋起來不用。
哪怕是鄉下不識字的土財主,有錢了都知道要買田買地。
「同平章事、參知政事、平章軍機事,月俸三百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