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人生[綜]. 1138.悠悠歲月(155)三合一_頁2
跟家裏這關係的處理上,就個人有個人的考慮了。
早些年呢,當姑姑的總想着孩子小,你說你不叫人家孩子認爹媽了,孩子長大了抱怨怎麼辦?到底也是親的!而且那邊那人再不爭氣,也是親哥哥。當時鬧過了,她也管孩子了,難題解決了,又是親的。再怎麼着,也是養了十二年的閨女了。孩子也懂事了,記事了。這不是說斷就能斷了的。
後來孩子長大了,看着跟父母也不親近。但那話怎麼說的,都來往了這麼些年了,又是親的。還能真說不搭理就不搭理了?
誰的家裏沒兩個不想走動偏又不能不走動的親戚?
當姑是好心,覺得拉拔了侄女,只要自家哥哥對孩子好點,這孩子有了自家哥就不愁啥了。有孩子孝順啥都有了。
可這些年處下來,誰知道就成了這樣了。
孩子本來就心存芥蒂,然後你還來這一手。
不答應是不是?
當年你說給兩百把孩子領走的,我給了兩百,我領走了孩子,她上學工作都是我安排的。你們算幹嘛的?
人家葉子媽馬上就哼唧開了:「當年那就是一句玩笑話,養一個閨女十二年,那是兩百塊錢能養出來的?」
那時候的兩百塊錢可不是小數目。雖說不能養十二年,但那孩子你真養了十二年嗎?六七歲上就給家裏幹活,雞鴨鵝都是誰餵的?在廚房做飯的時候還都得踩着板凳呢!她乾的那些活掙不來一口飯吃?
她又不上學,又不買新衣服,到處撿人家不要的穿,你來說,她花你們什麼錢?
姑嫂兩個吵吵來吵吵去,最後的葉子媽撒潑打滾:「別的錢就不說了……我就問問,她吃了我的奶,你叫她說,這奶水該給多少錢?她在我肚子裏住了九個月,你問她,這又怎麼算錢?」
葉子拿了十萬,當媽的起來擦了眼淚收了。
這事才算是了了。
對於葉子來說,這算是徹底的了了。
我給那十萬就是給的奶水錢和住了你九個月的房租錢。
決裂到哪種程度?
決裂到定下婚禮的日子,葉子堅決不叫跟父母那邊說。
錢給了,關係到此終結。清輝看見過,她把對方的電話都拉黑了。
本來挺複雜的女方,如今新嫁娘的娘家就簡單的不得了。好在親姑姑親姑父跟着回老家,參加了婚禮,這才算是婚禮成了。
清寧也才是頭一次聽到一個說法:至今老家人的看法還都是,如果女方的家人不同意,沒有來參加婚禮,那這婚禮就是要被人恥笑的。這就不是明媒正娶的禮節!
什麼三媒六證,如今沒有六證這一說了但是三媒必不可少的。雖然多是象徵性質的,但也不可或缺。
那時候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媒人男方父母聘一個,女方父母聘一個,中間聯絡溝通的再一個。
不管是少了男方的,還是少了女方的,大家就都知道,有一方人家是不願意的。閨女自己嫁自己,那成個什麼樣子?
這一套,跟婚姻自由這一說法完全是背道而馳的。
她就跟她爸說:「咱們老家的觀念,還是太舊了……」
可移風易俗,這可不是一代兩代的事,他們這一代做不到,到了清寧這一代,肯定就做到了。大部分像是清寧這樣的孩子,對這一套都是嗤之以鼻的。那麼等將來,他們的孩子長大了,這一套老的、舊的、或許才能真的埋葬在歷史的塵埃之中。
清遠就笑:「你說那些人咋就那麼閒,一個個的都把管別人的事,當做是一種能為。在我三伯跟前,嘀嘀咕咕的,說我三伯這事處置的不地道,沒叫孩子的親媽這是不對的。孩子的親舅舅親姨姨的,這些都得出席。」
何小婉的娘家特別龐大的一支。
誰家沒幾個處的好的,好些個幫着何家說話的。說不請何家的那些舅舅、堂舅舅,表舅舅這事,辦的沒規矩。
老三是有苦說不出。
他跟清輝之前都商量好了,在京城辦一次,叫姚思雲就呆在京城,藉口嘛,就是幫着清涓看看門面房之類的……他們父子倆回去,在老家辦。把何小婉請來,然後照着程序走。
跟何小婉都說好了,她也說肯定回去。老三還說,你看清輝舅舅那邊,都該跟誰說,不該跟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