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就是萬曆帝 第六十九章 難道我們看錯了?
更新:11-10 16:27 作者:破賊校尉 分類:軍事小說
京師承天門南邊到大明門左右兩邊,是官署集中的地方。
右邊以前是錦衣衛和五軍都督府。
錦衣衛搬去了此前的太僕寺,就在西苑西安門外。
大明門右邊現在是戎政府、五軍都督府、宣徽院,以及戎政府直屬的參謀局、宣贊局和測繪局。
此前在照明坊的戎政府舊址就給了京營總督衙門。
這個衙門不僅管着京營諸軍,還管着順天府、直隸武備防務,以及直隸近海的海巡營,類似於直隸總督。
但京師五城城防不歸它管。
紫禁城歸御馬監管,皇城歸錦衣衛奉宸司管,東西南北中城歸翊衛司管,他們三都歸御馬監太監節制。
御馬太監還管着一支直屬的,不歸京營總督管的勇衛營。
大明門左邊是兵、吏、禮、戶、工五部,以及鴻臚寺、太醫院、翰林院、鑾駕庫等機構。其中佔地最廣,足足四分之一面積的是鑾駕庫。
鑾駕庫,顧名思義就是放置皇帝、皇后出巡時鹵薄儀仗的各種傢伙什。
朱翊鈞把它挪到了皇城合適的地方,騰出一大片地方來。
太醫院搬去了柏林寺,跟京師醫院和京師醫學院搭夥過日子去了。翰林院、國史館等機構搬到皇史宬里去了。
再往周邊擴建了一部分,於是大明門左邊擠下了兵、吏、禮、戶、工五部,以及光祿、鴻臚、太僕、太府、太常、司農、都水七寺。
刑部和都察院還有大理寺,這三法司依然在阜財坊那裏。
朱翊鈞把皇城裏太廟後面那一大塊地方全部撥給內閣。
內閣總理張居正把那裏改造了一番,直屬於內閣的條例局、辦公廳、國策研究局、總理承宣局等機構逐漸搭建起來。
張居正坐在內閣位置最好,最寬敞的辦公室里,心情還不錯。
內閣的架子終於搭建起來了,用起來也挺順手的。
條例局,負責初審六部諸寺的「部議」,在自己批准後上報資政局秘書處和司禮監報備,下發六部諸寺執行。
在張居正看來,類似於內閣的票擬,但比那個權力還要大。
按照流程,只要司禮監沒有奉聖意否決,那麼審批的部議就成了部令,可下發各司和地方布政司遵行。
條例局也可奉自己和左右議政合議後的意思,制定閣議,上呈資政局秘書處和司禮監報備,只要在規定時日裏不被否決,就可形成政令,下發六部諸寺和各布政司執行。
張居正現在是躊躇滿志,拿起一疊抄件說道。
「水濂、鑒川、疏庵、金湖,這是皇上御筆擬定的《內閣治政條目草案》,規定了內閣職權。以後要歸在《國律》名下,成為正式律法。」
他的盟友潘晟、王崇古、王國光,好友兼親信方逢時坐在對面。
四人對視一眼,接過抄件細看起來。
開篇第一條寫道,內閣在皇帝授權下,行使大明最高行政權,堅決執行聖諭。
後面的條目依次為。
第二條,根據欽定律法,規定行政舉措,制定行政規章,發佈決定和命令。而決定和命令的區別在於前者是對下級請示的裁定性審批,後者是指導下級官署的強制性指示;
第三條,規定各部諸寺,以及內閣其它下屬官署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官署的工作,且領導不屬於各部諸寺以及其它官署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第四條,統一領導地方各級行政官署的工作,規定中樞和布政司、府、縣各級行政官署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第五條,編制和執行國計民生的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林林總總,總共十六條。
四人看完朱翊鈞親筆擬定的草案,沉默許久。
「四位,如何?」
潘晟顧盼左右地說道:「此條目文字並不華藻,完全是皇上直白、簡單和準確文風。要是讓翰林院那些翰林看了,肯定痛心疾首,大呼石麓和太岳等師傅,沒有教育好皇上,是大明罪人。」
坐在旁邊的王崇古笑了:「但是在我等看來,這草案的條目過于震撼。短短十六條,把內閣的職權以及責任說得直白無誤。
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