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刑案官 第五十八章:中箭、花魁

更新:10-20 11:21 作者:藍鯊不吃魚 分類:軍事小說

    狄映拿起公案上的一把剪刀,舉起來對着沈奇道:「這是屋主家的剪刀,也是在屋主胸口被發現的。這說明兇手並不是特意上門行的凶。

    兇手行兇只是臨時起意。而屋內被翻得亂七八糟,一應值錢的物什都不知去向。

    之後,衙差就於花樓中將你擒拿歸案。你身上的血衣都還在。

    你給花樓老鴇和姑娘的首飾、銀子之類,上面也有血漬、還有屋主人的標記。

    你還不知道吧?你殺完人後匆忙離開,有更夫看見了你!」

    沈奇聽完,垂下了腦袋,乖乖地在認罪供狀上簽字畫了押。

    下一個女人犯被帶上來。

    狄映直接就道:「你不守婦道、與人私通,並勾連姦夫謀害親夫,你親夫的屍骨本官已親自勘驗過。

    屍骨上的痕跡表明:殺害其人的,至少有兩名兇手。

    一人捂其嘴、一人灌其毒。

    捂其嘴的人:身高比其矮出一個半頭去。在背後捂住其嘴時,用力過度以至其脊骨受傷。

    而你的身高,正與本官的推斷吻合。

    再者:你與姦夫暗中來往有半年,有人證能證明。

    見見人證和你的姦夫吧,看你還如何狡辯。」

    隨後,衙差們將人一一帶上。

    鐵證如山,該女子與其姦夫,認罪伏法。

    而對下一樁家暴案的處理,狄映是直接就宣了判詞。

    「林道,你與你母親,常年受到你父親的毆打和虐待。你也曾報官,然,無果。

    後趁你父醉睡之時,你與你母親聯手擊殺了他。

    本官判你二人無罪。帶着你母親,回家去吧。」

    這話,讓所有人、包括堂外聽審的百姓們,都震驚了。

    狄映掃了眼周圍,起身肅然道:「一個家,是由每個單獨存活着的人共同撐起來的。

    而每個人,也是社稷中的一份子。並不完全歸屬於他人所有。所以,在本官這兒,這不僅僅是家事。

    你們也別總把妻子、孩子、或者是夫君等,歸結為個人財產物什一般。要學會互相尊重、包容和體諒,你們的家,才不會垮塌。

    像這等肆意虐待、暴打妻兒的,就是拆家惹禍之流。妻兒可在任一時間內、將其反殺,在本官這兒:無罪。

    當然:注意是長期遭受虐打的才可以。」

    話音剛落,堂內、堂外,就響起了拍掌叫好之聲。

    林道與其母,深深跪謝。


    就這樣,狄映幾乎是連日連夜地將積壓的、各類案件處理着。

    十五日後。

    憋不住的武祥金,在府里聽到下人們悄悄議論:那個狄大人有多神奇、多厲害的時候,溜出了府。

    他才不信那傢伙有多厲害,就算厲害,他也不相信那傢伙就敢動他們武家人。

    武建輝?不算!

    那人和自己的父親一向不和。不是,是那人除了跟陛下和之外,跟誰都不和。一天天地拽得不行,把誰都不放在眼裏,活該身首異處。

    而他武祥金不同。

    陛下可是一直屬意將大位傳給自己的爹、武窮思的。以後,他武祥金就是王爺,誰敢動他?動他家?

    武祥金覺得:他爹把他關在府里,都是多餘的。

    於是,越聽越不忿的武祥金,就溜出了府。

    不過,他沒有單獨自己出去,到底還是帶上了二十名護衛。

    不是出於對狄映的謹慎,而是

    武祥金習慣了這種前呼後擁的陣仗。

    沒事的時候就擺擺威風;有事的時候,也有人手可用。

    憋了十五日,武祥金一出了府門,就帶着人直奔向了北郊。

    北郊外的山更多、更高,林子更密、動物更多,且並沒劃歸為個人所有。

    他要去縱馬、要去打獵,要去好好地發泄一下、憋悶了這些時日的鬱氣。

    隨着箭支一支支射出,很快,武祥金的馬屁股兩側,就掛上了幾隻野雞、野兔。

    武祥金覺得這么小的獵物不過癮,縱馬就朝着山林深處而去。

    護衛們也不敢阻攔。

    這個時候誰要是去掃二少爺的興、誰的人頭就保不住了。

    他們只能一邊打馬跟着、一邊小心地戒備着四周。

    這時,前方不遠處:大樹雜草間、雪地上,忽然出現了一隻火紅的紅狐狸。

    似剛出洞準備覓食的樣子,正東張西望地探看着,就見這一群人闖了進來。

    嚇得紅狐狸掉頭就跑。

    武祥金卻興奮了,興奮地打馬就追。

    手上也沒閒着,搭弓挽箭,一支接着一支,緊追着紅狐狸的身影射去。

    前方一道高坡,紅狐狸慌亂之下,爬不上去。

    而武祥金眼看紅狐狸爬坡失敗後鑽進了一堆較深的草叢,便勒住馬韁



第五十八章:中箭、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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