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之罪 第二章
李微微回到家後第一件事,就是把門關緊反鎖,然後躲到床上,用被子蓋住頭,號啕大哭了一場。哭完之後,她又在床上躺了一小會兒,才緩緩坐了起來。
剛才發生的一切簡直就像一場噩夢。
明明在扔之前,她已經做過多次的檢查,確認下面不會有人經過,可為什麼還是會砸中人呢?
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但事已至此,悲劇已經發生,哭也哭過了,後悔已經意義,接下來要想的是怎麼樣去應對這樣的結果。
她首先想到的是去警察局自首。
她已經十二歲了,過完暑假就要上初中了,無論如何做錯了事就應該要去承認錯誤。
小時候的課本上曾經講過一則小故事,美國總統華盛頓小時候砍了父親的櫻桃樹,主動承認錯誤,體現了他誠實的優秀品質。
《左傳》裏也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她主動承認錯誤,大概率會得到大人們的原諒吧。唉,要是自己犯的也只是砍了一棵櫻桃樹這樣的小錯誤就好了。
只是一想到要去警察局,她就感到害怕得渾身發抖。
從小到大,大人們嚇唬孩子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如果不聽話,就讓警察叔叔來把你抓走。
久而久之,對孩子們而言,警察兩個字反倒成了一個可怕的存在。
愛看電視劇的李微微就想像過被警察抓捕後的整個過程——在黑漆漆的審訊室里,一盞燈照在臉上,讓她睜不開眼,然後是威嚴的警察對她充滿恫嚇的審訊。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她如果不說真話,就會被上刑——就像那些抗日劇里,日本人對地下党進行逼供的那樣,用竹板夾手指,用燒得通紅的烙鐵在身上燙出滋滋的聲響,把頭摁進冰冷的水桶里無法呼吸嗯,這一類的電視劇她倒是沒少看。
最後就是被關進暗無天日的牢房裏,淒悽慘慘,一輩子都生活在裏面,失去了自由。
她下了床,打開臥室的門,來到客廳。
說是客廳,其實是一家小店的堂食區。
因為這個租來的兩居室在一樓,當初爸爸媽媽把它租下來以後,一個臥室他們一家三口住,另一個臥室拿來堆放工具和食材,客廳則變成了一家早餐店,拿來做生意。
每天早上,他們會在五點左右起床,開始和面、熬粥、剁餡、煮茶雞蛋,為本小區的居民以及上班族提供早點。這些活兒差不多要一直做到上午十點才收工。
休息到下午,他們又開始為晚上的宵夜生意做準備。通常五點半左右,一家人已經吃完了晚飯,六點準時出門,推着三輪車在小區外面的十字路口賣炒飯炒粉,直到凌晨一點,回家再睡個三四個小時,再次起床幹活,周而復始,非常辛苦。而爸爸去世之後,這份辛苦加倍到了媽媽身上。
當然,無論是在居民區底樓開早餐店,還是在小區外面擺攤弄宵夜,都是不符合城管規定的,但為了生計,她們不得不跟打起了游擊,好幾次還被逮住處罰過,但好歹也算是生存下來了。
現在媽媽不在家。說來奇怪,最近上午關店之後,媽媽經常獨自一人出去,她問過幾次,但媽媽什麼也沒說。
屋裏擺着的五張小桌子空蕩蕩的,在從窗戶里射進來的光線照耀下,顯得一派寧靜的樣子。一想母親辛苦的樣子,李微微就感到難過極了。如果自己被抓去坐牢,媽媽肯定會傷心死的。
這麼說一點也不誇張。
一年前,她還在讀小學五年級,那天下着大雨,數學課堂里潮濕而壓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大雨的緣故,那天的她老是走神,注意力無法集中,就連老師叫到她的名字起立答題,她也完全不知道怎麼個解法。她心煩意亂,總覺得有什麼重大的事情會發生似的。
她的預感終於靈驗了。
班主任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在了教室門口,跟數學老師耳語了幾句之後,招手讓她出去。她猶豫地走到門口。班主任告訴她,她家人出事了,讓她立刻去醫院一趟。
隨後,她坐着老師的車來到市立醫院,在醫院走廊,看見了已經崩潰的媽媽。
媽媽一見她出現,立即衝上前將她一把抱住,撕心裂肺地大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