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之罪 第十一章(上)
「姓名?」
「劉輝。」
「年齡?」
「28歲。」
「籍貫?」
「河南開封。」
「來s市多久了?」
「一兩年吧。」
「一年還是兩年?說準確一點。」
「不記得了。」
「再好好想想。」
「真不記得了!警官,你們一大早把我從床上揪到這兒來,到底是為什麼啊?」
蔣健聽到這裏,示意旁邊的記錄員先停一下,隨後拿起手邊的一疊照片,起身走到被銬住雙手的劉輝身旁,俯下身,眼睛直視後者,把那些照片一張一張拍在他面前的小桌板上。他的力道鏗鏘有力,恰到好處,就像羊角錘準確無誤地擊在了釘子頭上,震得劉輝的身體一抖一抖的,眼睛眨個不停。
那些均是來自顧新月兇案現場所拍攝的照片。
骯髒,悽慘,恐怖,噁心。
劉輝重重地呼出一口氣,把身體往後靠,儘量不去看這些照片。在蔣健看來,這個二十幾歲的小伙子此刻的行為和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他任由那些照片繼續血淋淋地攤在劉輝面前,折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示意記錄員可以繼續開始。
「警官,我上次已經說過了,我和顧新月不熟,只是普通的同學關係」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蔣健根本不想聽這個傢伙繼續胡扯。他打開面前的資料夾,開始念了起來,「你是2020年3月17日來到本市的。當時你坐的是一輛t字頭的列車,到站後在車站旁的小旅館住了三天。三天後,你入職了一家海鮮酒樓,開始做服務員,但只幹了不到兩個月就辭職了,去向不明。然後過了五個月,你的名字出現在一家房產中產公司的雇員名單中,這份工作你做得時間比較長,差不多有一年零三個月。也就是在這期間,你與顧新月偶遇,隨後發展成了戀人關係先不要打斷我,讓我說完。你們在2021年10月以顧新月的名字在老城區租了一套房子,開始了同居生活。一直到今年年初,你又換了工作,也就是目前在做的生鮮超市的配送員。從入職那天開始,你搬進了公司的宿舍,而老城區那套房子也退租了,而同時段顧新月在學校附近租了套兩居室。也就是說,從那時起,你們似乎就再也沒有交往了。你們為什麼分手?」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和顧新月」
「今年三月的一天,有人目擊你和顧新月在一家火鍋店吃飯。當時你們發生了激烈爭吵,過程中,你端起了火鍋準備朝顧新月臉上潑」
「別說了!」劉輝終於情緒失控了,戴手銬的雙手在桌上用力一頓,發出了巨大的聲音。立在牆角的武裝警員見狀後準備上前,但蔣健抬手阻止了。經驗告訴他,這時候最好不要去打斷嫌疑人的表達。
果不其然,劉輝崩潰了,望着面前那些慘烈的屍體照片泣不成聲。
「我,我對不起新月,對不起」
蔣健從口袋裏拿出一包餐巾紙——作為一名審訊高手,他總是在口袋裏放一包餐巾紙,通常是為這一刻準備的——抽出兩張,走過去,遞給了劉輝。
後者不客氣地接了過去,擦乾眼淚和鼻涕。蔣健收起了照片,重新坐下,雙臂環抱胸前,身體後靠,擺出一副勝利者的姿態。
他對自己的這套審訊技巧產生的效果相當滿意。
過了一會兒,劉輝再次開口說話了。
「是我害死了新月。」
「來吧,把整個過程都交代清楚。記住,任何一句謊話都可能會影響你接下來面臨的刑期。」
「新月是我最愛的人。」劉輝仿佛沒聽見蔣健的警告,自顧自地說了起來。「我做中介那段時間,因為完不成任務,不是被店長和同事排擠嘲笑,就是被隔壁的同行撬單,非常苦悶,多次想放棄,逃離這座城市。但因為新月,我咬牙堅持了下來。」
「因為她?你們那時候就在一起了嗎?」
「沒有。不過我是為了她才來到這座城市的。」
劉輝沉吟了一番,開始敘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他在初中和顧新月同桌時就喜歡上她了。
但那時的她是班長兼文藝委員,自己只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