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娛之全能巨星 第十七章 人無語的時候會笑
一張專輯的利益,通常能由其中幾方分一杯羹。
唱片合同中,首先歌手和唱片公司,他們的分成權利是不可動搖的。
雖然歌手新人時期在分成上的話語權並不高,一般在10%~20%之間,當然大多數被壓縮在前者。
不過再嚴苛的合同,也無法剝奪歌手該有的權益。
之後隨着歌手生涯的成績變化,合同的分成的比例也會隨之變化。
頂級歌手的權利,甚至可以爭取50%的比例。
這樣算下來,好像唱片公司前期才是最大的贏家。
這麼說,其實也不盡然。
專輯利潤中,唱片公司能不能賺大頭,還得取決於一個重要條件,他有沒有發行系統。
如果沒有發行系統,那他就要從自身那部份割捨一半的分成,給到音樂發行公司。
這中間自然也有因為歌手的名氣等原因,可以在分成上討價還價,但大部份的情況下,還是唱片跟發行一半一半。
由此可見發行在專輯銷售過程中,佔據多大的作用,讓唱片公司再不甘,也要送掉半壁江山。
這半壁江山有多重要呢,
打個比方,在專輯銷量進入平緩期時,唱片公司會把音樂版權開放給電視台、電影、遊戲等平台。
而這些平台想要獲得版權,就要向唱片公司交錢。
並且既要給唱片公司交,還要給發行公司交。
唱片公司能得100萬,發行公司也能得到同等數字。
不過版權使用這一點也根據每個國家的國情不一樣,比例會有所不同,起碼漂亮國目前是這樣的。
如果公司自身有發行系統的,比如吉米的小公司有匪幫資源,那就只能恭喜他賺的盆滿缽滿。
在艾倫只有15%的比例下,佔據剩餘85%的吉米,在目前他的EP專輯已經破了3白金(300萬)的情況下,想也知道他都要吃撐了。
同理,卡羅娜的專輯也沒讓他少賺。
初戀雖然還沒破2白金,可它單價高啊,售價比EP翻了一倍還有多。
而且卡羅娜第一張專輯的分成合同,比艾倫還要少,只有10%。
所以這也是她急切的想要出第二張專輯的原因之一。
如今名氣加身的她,第二張專輯,吉米如果還要臉的話,無論如何,都會把分成比例給提上去。
為什麼都是首次合作,艾倫會比卡羅娜的分成高呢?
卡羅娜的跟班,曾經打抱不平的問過她。
明明在他還沒出成績前,卡羅娜與吉米的關係更親近些。
那就不得不提,分成權利里,另外兩個能對專輯成績造成影響的人。
製作人和歌曲創作者。
製作人相當於一個項目經理,招兵買馬,歌手指導,負責把控專輯項目的整體走向,等各種雜七雜八的瑣事。
一個有能力的製作人,能幫歌手和唱片公司,將專輯質量和預算平衡的很好。
可以說,分成這部份是人家應得的獎勵。
一般他們的分成比例會佔到總體的3%左右。
再來則是歌曲創作者。
製作人在一張專輯裏的作用是塑骨的話,那負責專輯主體內容的創作者,就是起到了塑魂的作用。
這樣子分下來,說明創作者的作用其實更為重要。
以至於,成名創作者的分成比例,有時候拿的比新人歌手都有可能高。
作為唱片公司的立場,肯定是不希望一張專輯的分杯者太多。
資金允許的話,一般都是對製作人和創作者這兩者的權益能買斷則買斷。
就如吉米當初向艾倫,買斷了18歲的戰爭全版權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