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謀律 第四十四章 姑娘我總是會贏
更新:03-07 12:59 作者:柳暗花溟 分類:都市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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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詭異的寂靜,好半天后,張宏圖才不自在的輕咳了一聲,伸手拿起驚堂木,猶豫着要怎麼讀鞫,也就是宣判。
正在此時,春荼蘼卻上前一步,大聲道,「大人且慢,民女還有話說。」
「你還有什麼話啊?」張宏圖都怕了她了。
「民女當堂決定,要做張五娘和趙家嫂子的訟師,為她們一辯。」
一邊的孫秀才本來已經灰溜溜的,連存在感也沒了。現在聽說春荼蘼要搶了他的差事,只覺得反正被人抽大嘴巴,以後絕對再沒臉再見人了。
張五娘和趙家的也很驚訝。
「所辯何來?」張宏圖不得已,苦着臉問。
春荼蘼大聲道,「民女一辯,那張五娘雖犯下命案,是為首犯,但剛才她當堂自首,還揭露了前一樁案件中的幕後主使人,依律當減等處置。改斬為絞。況且,她計殺趙老七,是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算得上半脅迫的性質,也是為了自己脫身,才行此違背律法之事。所以請堂上諸位大人酌情,改判她流放三千里。產子後,孤身前往,非不赦,不得還。」
說着,她又走到趙家的跟前,氣勢十足,「民女二辯,趙氏女謀殺親夫,雖為從犯,但趙老七既然身死,依例當絞。只是她此舉,是為爹娘報仇,法不容情,卻情有可恕。想必各們大人們,還有堂上眾位鄉親們都知道。大唐律法,曰有十惡,為萬惡之首。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叛、四曰惡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義、十曰內亂。不孝,乃十惡之七。而何為不孝?其義甚廣,但最基本的就是善待父母。若供養有缺,外出不稟親,返家而不告都算不孝,何況咒罵毆打,不給飽飯?最後,更被凌虐致死?趙老七犯此大罪。當處極刑。」
隨後,她又拉起趙家的手,讓堂上眾人看到那幾根扭曲的手指,因衣服滑落,連手腕上似被烙鐵燙傷的疤痕也露了出來,看清此情況的人,都感覺心口不適。別過眼去,不忍細看,「民女三辯,趙老七無故毆傷妻妾。毆傷罪,破骨及湯火傷人者,徒一年,折二指、二齒以上、及剪剃人發者。徒一年半。毆傷妻妾。依大唐律,比照毆傷外人,減一等。」
「可是趙老七已經死了啊。」張宏圖頭大地說,「他再十惡不赦,人即死,法不究。」
「雖然不追究,但他犯下的罪行,傷害卻還在。更不用說他橫行鄉里。禍害鄰居。」春荼蘼放緩了調子說,「因而,趙氏女殺夫固然有錯,卻也有可減罪的條件。為妻者,替人贖罪也是應該的。雖然,手段是激烈了點,應該受到懲罰。所以民女以為,趙家嫂子可在絞刑上再減三等,甚至四等。」
「這個」張宏圖看了看歐陽主典。
歐陽主典立即上前,低聲在他耳邊說,「大人,春家小姐所說,於律法上,確定有這些規定,而且刑罰之對應,分毫無錯。」
張宏圖聞言,又看了看康正源,見後者點了點頭,還對春荼蘼流露出讚賞的神色,遂輕了輕喉嚨,當堂讀鞫,「犯婦張氏五娘,受人指使,誣陷春大山於先。因妒生恨,陷害方菲於其後,並造意殺人。前罪已罰,後罪按例當斬,卻因自主供述罪證,減一等為絞,又因其受脅迫於先,並非原始本意,再減一等,流放三千里,無大赦,不得返。犯婦趙氏大娘,受人教唆挑撥,謀殺親夫。蓋因其夫忤逆不孝,毆打妻妾,為禍鄉里,殺之,情有可恕,特改叛絞為三年徒刑。犯婦方菲,被告之罪已查明,純屬子虛烏有,當堂釋放。然,其管理酒樓灶間不力,被有心惡徒利用,亦算疏忽,罰其為受累食客支付湯藥及養病銀子。以上。若有不服,可於十日內乞鞫(上訴)。」
不得不說,張宏圖辦事糊塗,不熟悉律法,但後面這番文縐縐的話,說得還怪好聽的。
而讀鞫完畢,堂上眾人神態各異,議論紛紛。
韓無畏和康正源對春荼蘼很是讚賞,韓無畏更是站起身來,鼓了一下掌,對春荼蘼挑起了拇指。由他帶動,掌聲很快響起一片,熱鬧之聲,差點掀翻縣衙大堂的屋頂。
春大山又是欣慰,又是驕傲,眼眶都濕潤了。一邊的方娘子,對春荼蘼感激無比。而張宏圖則是抹了一把汗,暗嘆可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