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第一 238.我讀書多,不會騙你的!

更新:07-14 08:22 作者:超級麥克風 分類:其他小說

    2007年6月9號傍晚,nba官方公佈了一筆交易,公牛隊送出本-戈登、易建聯,加上2008年、2010年、2012年3個首輪簽,換回姚明。

    消息一出,轟動整個籃壇!

    媒體報道鋪天蓋地、球迷們激烈討論、各隊管理層紛紛破防。

    公牛隊這點兒籌碼,約等於本-戈登加上四個首輪簽,居然能交易到姚明?亞歷山大瘋了?

    第二天早上,火箭隊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姚渴望拿到總冠軍,我們這些年引援不利,暫時沒有辦法打造出一支能爭奪總冠軍的隊伍,我們願意給他提供幫助,為他找到了一支完美適合他的球隊,希望他能圓總冠軍夢,我們也得到了我們想要的天才,戈登和易的天賦讓我們感到振奮……」

    姚明也通過電話採訪表達了對火箭隊這些年的感謝,祝火箭隊未來一切順利,並表達了對加入公牛隊的憧憬。

    看到火箭隊的解釋,美國媒體和球迷全都一腦袋問號——願意為想要離開的隊員提供幫助,送姚明去能圓夢總冠軍的隊伍。

    如果姚明是37歲,這個說法沒問題,但姚明都還沒滿27歲!

    波波維奇直接出鏡罵街……

    媒體、球迷、各隊管理層的反應,和張楊預想的差不多。

    從正常人的視角來看,火箭隊這交易和瘋了沒區別。

    就算姚明非要走,火箭隊至少該多要幾個天才吧?

    公牛隊可是還有辛里奇、羅爾-鄧、諾西奧尼、杜洪……等等天賦兌現出來了的天才新星。

    結果火箭隊只要了個本-戈登!


    但張楊考慮到火箭隊老闆是亞歷山大,覺得這筆交易再正常不過了。

    亞歷山大的眼裏,公牛隊給的回報,本-戈登不是那個交易主體,易建聯才是交易主體,本-戈登和三個首輪簽只是添頭。

    昨天中午張楊接到特勒姆電話,聽到姚明被交易到公牛隊的時候,還沒等特勒姆說交易籌碼,張楊就猜到肯定是易建聯被當籌碼了,不然不會是特勒姆這個和姚明八竿子打不着的經紀人先知道這事兒,當時網上一點風聲都沒有。

    而且,如果不是易建聯為交易籌碼,火箭隊在姚明未與他們公開撕破臉的情況下,肯定不會交易。

    但張楊沒有看到姚明和火箭隊鬧崩的新聞,甚至姚明都沒有出現在媒體曝光的申請交易的球員名單中。

    也就是說,姚明還是顧及顏面,只是私下和火箭隊鬧崩了,非得走人,亞歷山大不想徹底失去中國市場,選擇上演一出『成全』,退而求其次選擇了易建聯。

    陣容天賦、成績,哪有錢重要,公牛隊那些優質球員如果都是新秀,或者新秀合同只執行了一兩年,亞歷山大估計會要,但辛里奇新秀合同已經結束,羅爾-鄧馬上新秀合同最後一年了,杜洪次輪秀新秀合同只簽了1年,05年夏天續的3年900萬廉價合同也已經執行了兩年了,只剩1年,想要續約也得五六百萬一年……

    如果不是本-戈登三年級就場均21.4分,看起來像是公牛隊天賦最好的那個,估計亞歷山大也不想要。

    拿走本-戈登,張楊估計亞歷山大是想要組個外線雙槍賣票?確實掘金隊那邊票賣得很好,奇才隊三劍客票房也很好,當初的超音速隊三個火槍手也不愁球票銷售。

    不過張楊記得,本-戈登很吃傳球。

    他印象中,本-戈登因『24號事件』在07-08賽季期間拒絕續約,08年新秀合同到期後也拒絕了公牛隊提供的5年6000萬合同、甚至都拒絕了公牛隊提出來的先簽後換的報價,簽了一年資質合同,而後在09年以自由球員之身與活塞隊簽下5年年均千萬的合同,寧願少拿錢都不願意給公牛隊任何回報。

    但離開辛里奇和羅斯後,本-戈登新合同第一年就變成了垃圾合同,場均只拿到13分,第二年更是跌到11分。

    替補席喬丹最終被活塞隊倒貼選秀權送到喬丹的球隊,然後被喬丹用阿里納斯條款特赦了。

    喬丹特赦替補席喬丹這事兒當時還是比較熱門的話題。

    刷了一會兒新聞,張楊打開nba官網,進入公牛隊頁面,看着公牛隊陣容名單……令人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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