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宗耀明 第77章、通天機緣,戴罪立功
更新:10-29 09:20 作者:冬三十娘 分類:軍事小說
皇帝並不巧取豪奪,眼下反而「誠邀」各家入股,所有人都沒反應過來。
接下來的性質其實沒有變,大家又紛紛表示願意。
朱常洛知道他們也只當仍舊是「強取豪奪」,但他也並不放心這些宗藩勛戚的素質。
不論如何這只是開始。哪怕用這種方式,讓他們先參與進來,目前對宗藩、勛戚造成的壓力也不算大。
等事情初見成效了,他們嘗到甜頭了,自然還可以有「增發」。那時候,再推行什麼觸及宗藩、勛戚核心利益的改革也會更加順利。
今天的主戲不在於這些沒多少腦子的勛戚,但要他們各擇世子或者年輕兒孫到這擬成立的「昌明號」中用事歷練,就看他們的悟性了。
因此宗藩勛戚們在虛驚一場之後,奉了皇帝旨意先不與其他家透露風聲,便回去決定拿出多少銀子「入股」了。
用皇帝的話來說,特意留下他們,只因皇帝更信重他們,不是隨便哪一家宗藩都能享受最初的恩榮。
某些憨憨只感覺到這恩榮不要也罷。
拿出多少錢,只當孝敬皇帝吧。
而後則是十大晉商被留了下來。
氣氛完全不一樣了,朱常洛先說道:「想必王之楨就算不說,你們也知道是為山海關民變了。三法司已查辦六家,那名單是王之楨交給朕的。」
「陛下恕罪!」
面前一片磕頭搗蒜,朱常洛先受了。
「你們自與世代恩榮無憂的宗藩、勛臣不同,都是左右逢迎摸爬滾打過來的。」朱常洛頓了頓之後說道,「朕只喊了你們晉商,沒有喊兩淮、江南、閩廣商幫。那是因為朕知道,你們掙錢,比他們更不容易。畢竟北虜邊貿重開不久,你們王張二家相比江南大族,根基也弱得多。」
十大晉商此刻感受到的皇帝,與外間傳聞大有不同。
他們不敢隨便回話。
「因開中法之便,你們得以發家。因折銀法,伱們邊商又受制於內商。只這鹽法一道,你們便飽經往復。」朱常洛看着張志征,「你伯父張四維廢止昔年一些新政,不全是為公。」
張志征身軀微顫:「陛下聖察無缺,知草民等只是邊商,經營興衰全系開中折銀之變。」
「朕自然是知道的。」
這裏面的門道啊,僅僅從鹽引的管理制度出發,就已經着實觸及大明工商業的核心領域了。
大明的鹽是專賣的,鹽商如果要合法賣鹽,就必須要有鹽引。
憑藉鹽引,才能從大明諸多鹽法道中買入官鹽再行販賣出去。
而這鹽引,除了經常被一些宗藩、勛戚請求賞賜,更主要的做法是召鹽商去販賣。
後來由於邊鎮後勤保障苦難、糧鹽貨物轉運損耗大,又有了開中法。那就是由商人運送所需物資到邊鎮,便能從邊鎮獲得「倉鈔」;憑藉從邊鎮獲得的倉鈔,又能換成鹽引,這樣就可以販賣官鹽了。
至於折銀,那就是直接把送往邊鎮的糧、馬、帛、草等換算成銀子,直接交給國庫,然後得到鹽引;國庫也把銀子直接撥付各邊,再讓他們採買。
兩種法子各有利弊,但其重要的不同在於獲得鹽引的主動權。
開中法,能夠穩定輸送貨物到邊鎮的就掌握着主動權;開中折銀,那麼能拿出巨量資金的就掌握着主動權。
完整的開中法,往往要經過數年才實現從貨物到倉鈔、從倉鈔到鹽引、從鹽引到實鹽、從實鹽到利潤的完整利益鏈條。
憑藉距離邊鎮更近的邊商們後來學精了,得到倉鈔之後並不是完全進行食鹽貿易,反而把倉鈔直接賣給其他產鹽地的鹽商,這樣就有更高的資金周轉效率。
他們這樣的就叫邊商。而在產鹽地,那些專做鹽商的,則又變成了內商。他們也不販賣實鹽,而是買入倉鈔、兌成鹽引,而後再把鹽引賣給真正販賣食鹽的商人,這種商人叫做水商。
最精確描述內商的,應該叫做此刻大明真實存在的期貨債券金融商人。
只有身家最殷實、對相關鹽法道滲透最強、有最多邊商水商合作夥伴的,才有這個能耐玩轉內商。
食鹽產量可以不穩定,鹽引可以囤積,各省鹽價也有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