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312章 重審改判,找到了真正的兇手
對於姜偉的這個案子,延期審理的程序。
說實話.
實際上是給了徐波一個機會。
讓其有時間拖延,或者是調查有沒有新的證據可以補充。
但是
這個案子畢竟過去那麼多年。
在當初徐波辦案期間,都沒有找到任何其他人的嫌疑。
現在
怎麼說呢,更困難,或者說不可能。
在延期庭審期間,徐波想要證明,姜偉的確有着犯罪的事實。
又調查了一段時間後,可依舊一無所獲。
辦公室內。
徐波正查看着卷宗,想要找到一個直接證據,能夠在再次開庭後,定死姜偉的罪名。
正在這個時候,門外傳來了一陣敲門聲。
緊接着,幾名監察人員,來到徐波面前,出示相關證件,開口:
「是徐波嗎?」
「我是。」
「十三年前姜偉這個案子的檢察官是你嗎?」
「是我。」
「是這樣的,我們接到舉報,你作為當時的檢察官對於非法證據沒有進行認定。」
「並且以非法證據對當事人進行控告,有一定的瀆職責任。」
「請你配合我們的調查。」
面對監察人員的開口,徐波反駁道:
「可是這個案子是不是錯案,不是還沒有開始宣判嗎?」
「現在在沒有定論的情況下,為什麼要對我進行調查?」
徐波表情嚴肅,聲音中帶着些許的質問。
「抱歉,這個案子是不是錯案,和伱是不是利用非法證據進行控告之間,沒有任何的關聯。」
「非法證據是真實存在的,我們調查的是非法證據進行控告的事項。」
「與案件的判決沒有任何的關係。」
「現在我們已經解釋清楚了,請跟我們走一趟,配合調查!」
一名監察人員開口解釋了情況,剩餘的人員,將徐波圍住,防止其離開。
面對這種情況,徐波微微皺眉:
「好,我配合你們。」
這個案子是否涉及到瀆職,主要在於姜偉是否是被冤枉的。
追責的問題。
就算是沒有證據判定姜偉有罪,只要洗不清姜偉的嫌疑,那麼他就不會瀆職。
該配合配合。
徐波沒有什麼太大的擔憂。
.
….
另一邊,輿論的熱度雖然在消退。
可是省高院的官方賬號下,還是不停地有人在「陰陽怪氣」。
省高院方面沒有辦法,只能暫停了所有賬號的評論。
緊接着,高院內部開會,由院長親自主持。
根據《最高法關於法院合議庭工作若干規定》第三條,在一般情況下,不得更換合議庭成員,但是特殊情況可報請院長或者庭長更換合議庭成員。
更換合議庭需要通知當事人。
白君律師事務所,蘇白正在看着平原省高院下面的評論區被關閉,在網上引起的熱度。
一個平原省省會的號碼打了進來。
接通後,對面客氣的開口:「請問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蘇白蘇律師嗎?」
「我這裏是平原省高院的。」
「平原省高院?打這個電話是幹嘛的,通知什麼時候開庭的嗎?」
「不是..我這邊是依照相關規定來對你進行通知,你代理的姜偉一案,經過院裏面的決定,更換合議庭成員。」
「現在需要確認,你是否得知了這件事情。」
更換合議庭成員?
好事!
「好的,我已經了解了。」
在蘇白回答完,對面客氣了一句,主動掛斷了電話。
這麼快就更換合議庭成員.…
馮老師的人脈是真廣啊!
法圈大腿了屬於是!
不過.…能夠更換合議庭成員。
除了馮立堅的人脈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