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三國演義 436、我死給你看
更新:03-02 23:42 作者:三十二變 分類:軍事小說
一邊嚷嚷着主辱臣死,一邊用「你敢打我,我死給你看」來威脅敵人,這究竟是什麼作風?女人啊,你給我把邏輯理順好不好?孫宇滿腦殼都是包。
不管了,不講邏輯和道理的女人,還是先抓起來再說,孫宇將手上的龍膽槍輕輕舞了舞,撒出一片好看的槍花,擺出一幅要來攻擊張繡的樣子。
張繡的神色有點慌亂,她一個鯉魚打挺從甲板上跳起來,然而還沒站穩,大船又搖晃了一下,她流暢的動作瞬間中斷,噗通一聲又摔倒在地。
「卑鄙!」張繡憤憤不平地道:「你這卑鄙的男人,居然跑到水面上來找我挑戰,想占我便宜,我恨你。」
喂,明明是你來挑戰我啊,怎麼又變成我挑戰你了?給我講道理啊!孫宇心裏大奇:我一直以為張繡是個很講道理的女人,為什麼今天她如此怪異?
其實這倒是孫宇不懂女人心了,女人這種生物,不論多麼講道理,在面對自己喜歡的男人時,都要使點小姓子胡攪蠻纏一番,其實她們在惡搞的時候知道自己不講道理,但她們偏要這麼做,這是女人的特權,亘古不變。
在這種時候,男人是不能和她們講道理的,只能溫言安慰,說點好話,或者是買好吃的東西給她,買漂亮衣服……總之就是逗她開心!越講道理越糟糕!
還好孫宇早就習慣了這個世界的女人各種不靠譜,也沒想和張繡講道理,在後世時孫宇就是個實幹家,不喜歡翻嘴皮子,既然對方不講道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這話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古往今來,男人們總結出來對付女人不講道理最不講道理的方法,就是打。
當然,打女人是一種嚴重的低級行為,後世的正常男人是不齒於這樣做的,孫宇的「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打,而是「打敗」。
百鳥驚飛,漫天槍影從孫宇的身前炸開,襲向張繡。
張繡半躺在甲板上,直起上半身,趕緊使出全力招架,她的槍法比孫宇優秀,但那是站着的情況,槍法是一門藝術,並不光是手臂、肩頭、手腕的活動,還要配合步法、腰馬,在戰馬上使用槍法時,還要藉助馬力、慣姓……但是坐在甲板上支着身子使用槍法,那槍法的威力就要大打折扣了。
張繡一出手就開始鬱悶,她的山寨版七探蛇盤槍本來已經可以使出三探,但坐着用,僅僅只能使出一探,這可不行,張繡趕緊變招,又換回了自己拿手的百鳥朝凰槍法。
她和孫宇交手過兩次,第一次時孫宇不會槍法,只知道亂捅,所以被張繡輕鬆擊敗,第二次在陳留時,孫宇的百鳥朝凰槍法已經可以使出一大半的威力,不過仍然不是張繡的對手。
張繡心想:我半坐在地上,雖然百鳥朝凰槍法不能使出完美版,但只要能刺出七十槍以上,就足以打敗孫宇,不要怕!我不怕他!我要幫陛下出氣,狠狠地教訓一下這個偷窺狂。
當我打敗他之後,我是殺了他,還是把他帶去給陛下閹掉呢?呃……好像這兩種方案都很浪費啊,雖然這個偷窺狂把我的肺都氣炸了,但他畢竟是天下我唯一看得上眼的男人,鬱悶,打敗他之後,我教訓他一頓,然後偷偷放掉他吧。
對了,放掉他之後,陛下肯定很生氣,會殺了我的,我要不要和他一起私奔呢?
私奔,名詞,動詞,意指相愛的兩個人,逃避家人和社會,到遙遠的北方去過艱苦的生活。
咳……張繡的臉紅了紅,心想:北方不成,得逃到南方才行。
張繡的胡思亂想至此中斷,因為她驚訝地發現,孫宇使出來的百鳥朝凰槍法中平中正,足足一百槍,已經達到了大成!
「不可能!」張繡大驚,這才幾個月啊,這男人居然已經練成了百鳥朝凰槍法?上次在陳留他還只是初學乍練呢。
張繡刺出的七十槍很輕易地被孫宇破解,同一時間,孫宇的反擊已經到了她面前。
張繡來不及招架,只好學孫宇上次的方法,就地一滾,狼狽不堪地閃開。
上一次在壽春,張繡逼得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