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音樂傳奇 第三百七十三章 就是要有個性

更新:12-11 21:16 作者:就是蘆葦 分類:女生小說

    刀郎的上場,並沒有引起人們太多的關注。畢竟此刻,他還是一個籍籍無名的小人物。

    老實說,刀郎的出場順序,並不是太理想,接連過去了田震和劉德華兩位大腕之後,觀眾的激情已經消耗得差不多了。此刻如果是一個不太出名的歌手上台,基本上觀眾的反應都不會太熱烈。

    不過,能夠上這個舞台,刀郎就已經很滿足了。他知道,這是自己老闆努力爭取來的機會。作為一名新人來講,能夠獲得這樣的演出機會,就已經很難得了。靠他自己的力量,怕是連央視的門都進不去。

    正因為如此,刀郎此刻的心裏才滿是感激之情,決定好好表現一番,以報答老闆的知遇之恩。

    狂野的電結他聲響起,舞台上的燈光是那種淡淡的藍色,照着從舞台一側上來的刀郎。他還是那身一如即往的牛仔打扮,一頂棒球帽遮住了他小半個方正的臉,看上去更多了幾份神秘感。

    「刀郎?沒聽過他的歌啊,不過他這身造型倒是挺酷的。」台下的觀眾已經開始小聲議論。

    孟欣就坐在舞台的一側,雙手抱胸,看着舞台上的刀郎。她的臉上滿是自信。這是她親自挑選的節目,她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自己對於流行音樂的直覺。

    站在舞台中央,望着台下一萬多名觀眾,黑黑的一片望不到邊,刀郎的心情微微有些小激動。這,曾經是他夢想的舞台,而在這一刻,夢想變成了現實。

    短暫的前奏過後,刀郎舉起了手中的話筒,蒼涼的歌聲迴蕩在萬人體育館上空。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樣的女人……」刀郎的音色,沙啞而厚重,那種獨具特質的音色,幾乎剛一開聲,就讓聽過的人印象深刻。


    喜愛刀郎的觀眾,和討厭刀郎的觀眾,差不多一樣多。她就是這樣一位有個姓的歌手,不但嗓音有個姓,歌曲也極具個姓。喜歡他的歌迷,對他迷到了骨子裏,幾乎他出的每一首歌,都會瘋狂地追。但不喜歡他的音色的歌迷,也會討厭到一首都不會聽。個姓鮮明,正是一個流行歌手必須具備的特質,刀郎做到了。

    「喲,這歌手不錯啊。」剛剛下台,還沒來得及離場的田震,猛地聽到刀郎的聲音,立刻本能地回過頭看了一眼。兩個人的音質,同樣都屬於那種極富個姓的,對於刀郎的這首歌,田震有一種本能的好感。

    「不錯不錯,這個新人有前途。流行樂壇就需要這樣的聲音。」看着舞台上的刀郎,田震的眼裏閃過一抹欣賞之意。

    蒼涼的歌聲,在萬人體育館內迴蕩,這首旋律簡單的歌曲,以一種直白的藝術感染力,讓那些聽過的人久久難忘。你說它庸俗吧,偏偏有一種誘惑你,讓你不得不聽下去的衝動,而當你哼過幾遍之後,居然就發現自己已經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就喜歡上這首歌了。

    一首流行歌曲所應該具備的潛質,這首《情人》都具有,又是在這樣的場合之上,刀郎的走紅,幾乎成了必然。

    不管喜歡不喜歡,今天晚上,坐在這裏聽到這首歌的觀眾,幾乎都記住了這個喜歡戴着棒球帽子,長得濃眉大眼,有着獨特沙啞嗓音的——刀郎,同時記住的,還有他那首火熱的《情人》。

    一曲歌罷,掌聲雷動。有不少觀眾,已經在開始打聽這個歌手和這首歌了。

    李力和他身邊的記者同行們顯得很興奮。顯然,以他們敏銳的直覺,已經感覺得出來,這個歌手,有可能是今天演出的一個亮點。他們站在流行的最前沿,對於哪個歌手,哪首歌可能火,有一種近乎本能的直覺。

    「師弟,你說你寫的這首歌,怎麼這麼~~那個呢?」聽完了刀郎的演唱,陳思穎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問道。

    「哪個?」劉宇凡沒有明白陳思穎的意思,看着她問道。

    「就是~~那個,你這歌詞,寫得也太有點~~黃了吧,什麼火火的嘴唇,溫存什麼的,都是些什麼詞啊,我說你的腦子裏,就不能裝點正經的東西嗎?」陳思穎剛剛聽了那首《情人》之後,裏面的歌詞讓她有一種耳熱心跳的感覺。歌詞實在是太熱了,如同一碗烈酒,嗆得人如同被烈火燒過一般。

    「呵呵,你說這個啊,這就是這首歌的賣點啊,有的歌深情,有的歌熱烈,有的歌含蓄,有的歌直白。我覺得,這首歌是有市場的,這沒什麼吧,流行音樂,又不是嚴肅音樂。」劉宇凡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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