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本正經 第113章
重生之一本正經
李言歌陪杜大少聽他最近一直喜歡的樂隊唱那種無論他再重活兩世三世也不會理解的搖滾,好在不到周六周日就不是震耳欲聾的重金屬搖滾,也聽得下去。
杜大少愛搖滾,他還陪他去看過某個國外著名團隊的演唱會,現場是他無法理解的狂熱。
杜晟的家世造就他對喜歡的東西就是純粹的喜歡,他可以飛到另外一個半球就為了看一場喜歡的演唱會,也會窩在小酒吧里坐上好多天。
他喜歡一切熱鬧的熱烈的東西,鮮艷的顏色,直通通的脾氣,壓迫感如有實質的重金屬,以及,這個小樂隊主唱的大黑眼圈和落腮鬍兒。
&去打個招呼就走啊!」杜晟隨手指了瓶烈酒拎着過去。
那群還沉浸在音樂里的狂熱者現在不講品味,只要是烈性的酒,他們都愛。
李言歌點點頭,把西裝外套放在旁邊的椅背上,身體放鬆的向後靠去。
那主唱畫的黑眼圈配着留的濃密的鬍子,在本來不太大的一張臉上,在他眼裏像套了個黑頭套一樣把臉遮的徹底,可的確有一群人圍在一起,同一款的打扮,都很快樂。
李言歌輕啜了一口手中的酒。
他不是個愛酒的人,酒也不能讓他放鬆,但他一身西裝和這裏本來就格格不入了,再不喝酒,就更奇怪,於是就點了一杯和杜晟一樣的酒。
杜晟說酒好喝,概括起來滋味很有蒼桑和回憶的感覺。
他明白一個從小在蜜罐子人偶爾要找點小感覺,也能理解。
可他活了兩世,怎麼細品也只是覺得有點酸澀,一百多一杯,不是喝不起,但的確是有點貴了。
他永遠不明白杜晟的愛好和審美,就像杜晟永遠無法理解學技術出身的李言歌有時死鑽牛角尖的一根筋和永遠一本正經的生活方式。
可是——
可是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了,除了最近杜晟提了兩個孩子,竟然沒有什麼特別到讓兩人鬧彆扭的矛盾,從來沒有不愉快留到第二天。
真是像杜晟那時傻笑着說的:夫妻啊!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啊~
&生。」
羅歌輕敲兩下門後,小心的推開門,卻發現人並不在臥室。
主臥附帶的浴室裏面有細微的水聲傳出來,羅歌幾乎掩飾不住臉上的笑容,將主臥柜子裏早就準備好的被子和枕頭拿出來仔細鋪在床上,好像有一個邊角皺了就會影響對方休息一樣。
其實對方身價不菲,生活習慣卻極簡單,像多年前在小公寓時一樣,對被子什麼的都沒要求,蠶絲的還是棉的什麼的他都無所謂,這些年來唯一添的需要是枕頭要舒服,他思慮過度,不吃藥就整夜整夜的失眠。
浴室的水聲停了,不出片刻,門咔的打開。
&分別了將近一年,羅歌再見到路長河的真人幾乎語無論次,「您……回來了。」
&路長河略略點頭,用毛巾擦了擦短髮,「這一年在中-國,還適應嗎?」其實這本來就是個沒話找話的話題,這一年來,羅歌和路長河雖然在不同國家,但幾乎每天都會通電話。
路長河這麼問,似乎也只是為了兩人之後的相處不因為這一年而生疏。
&適、適應。」儘管回來的一路上以及剛才都在做心理建設,但羅歌仍然覺得臉有些發燒。
&路長河不以為意,用力握了一下羅歌的肩,「是挺好的,中文進步很快,好了,快去休息吧,我也倒倒時差。」
羅歌覺得肩膀一陣發燙,他懷疑自己走出房間時可能同手同腳了。
&了,」路長河在羅歌從外面把門帶上的一刻突然說話,看着羅歌忽的一下又把門推開,笑着說,「還好你面對別人不像這樣,怎麼這麼多年了,還毛頭小子一樣。」看羅歌窘迫的紅着臉,他接着說:「這裏的人心思都很靈活,鑰匙放門框上什麼的,以後別做了,都是人家多少年前玩剩下的了,容易被偷。」
羅歌有點愣的點點頭,把門帶上。
鑰匙——他回到房間把自己的鑰匙握在手裏,他還以為>
用了他放在房框上的鑰匙進來是兩個人的默契了。
這是在柏林時路常做的。
他每每用那把頭頂門框的鑰匙開了門都會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和對方終於有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