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惡匪 第四十五章捕頭王樹汶

更新:08-09 03:15 作者:迷迷糊糊的蟲子 分類:軍事小說

    捕快這個職業在過去的時候可是一個苦差事,不過這也是分人干。

    清末的時候捕快的職業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警察,不過這個警察管的實在是太寬了點。

    緝匪拿盜,到了這個時候已經成了輔助的事情,他們最主要的事情是收取皇糧國稅,各種各樣的攤派等等,槍了國外收稅官的不少活計。

    看起來不起眼的職業,但是油水卻相當豐厚,這也是分人干。

    好人幹不了,壞人搶着干。

    他們的地位怎麼說哪!屬於賤業,也就是下九流了吧,清楚一點就是你要是當了捕快,那麼三代之內是不許你考取功名的,怎麼樣這職業是不是太讓人看不起了。

    可是他們的權利相當大,由於有了緝撲的權利,他們可以對小老百姓隨意的行使自己的權利,比如說白吃白喝,吃完被告吃原告,或者往你家門外扔個屍體什麼的,然後訛詐點錢財等等。

    但他們對於什麼秀才一類的就不敢惹了,等到了清末更是多了一種人,教民。

    沒錯就是教民,這些捕快可是不敢惹教民,因為惹了教民,教民就會找神父,神父就會出頭找縣官或更大的官,這些捕快就倒霉了,輕的被打板子,重的直接就開革了。

    到了清末的時候,這個官員的隊伍越來越大,衙役的隊伍也就更大了,就這麼說吧,濟南府的衙役最少也有幾千人,就是歷城縣這樣的小縣城也有個千八百的,當然了這些人當中並不是都吃官飯的,他們大部分都是幫役,白役。簡單點就是我們現在的「官府臨時工」。

    這古代的縣衙或郡府行政管理基本上就是三班六部,三班為皂班、快班、壯班職責在於執刑與跑腿,六房為史、戶、禮、兵、刑、工六房,有意思吧,好像跟中央機構差不多是不是。

    這個三班六房,基本都是本地人來干,文化水平也不高,什麼人都有。

    縣官來上任哪!那就更有意思了,他往往要帶着一幫家丁與長隨。這些人可都是跟縣官是一體的,他們就相當於助理了,清朝規定縣官隨帶人員限二十名,但是大部分都超標,一般來說吧,小點的地方帶個二三百人,大的縣城就要上千人了。

    除此之外,這縣官沒來上任前就會不得不接受若干的「薦仆」。


    這「薦仆」是幹嗎的?嘿嘿是大官塞給你的,你不要也得要。

    怎麼好像少了點,對了就是清朝的縣官上任前,一般會聘請若干飽學之士,叫做幕友,俗稱就是「師爺」。

    所以電影、電視裏演的那些縣官上任的時候,僅僅幾十人或幾個人那就是扯蛋了。

    縣官帶着這麼大的一幫人到縣城當然不是玩的,這些跟隨來的人可是要權利的,這樣就形成了特有的中國特色,一個縣衙兩套班子。

    本地的三班六房是一套,縣官的家裏是另一套,注意那時候是縣官負責制,他老人家說了就算數,他想怎麼的就怎麼的。

    同時這些跟隨縣官來縣城的人,可是跟着縣官一起來發財的,不然誰吃多了跟着你喝西北風啊!這些人可是沒國家工資的,那可都是縣官自己掏錢,你們說就縣官的那點俸祿銀子夠幹嗎的,不貪不撈都能把自己餓死。

    那麼縣官國家給多錢?不太多,年俸祿雜七雜八的都算上大概是一千一百多兩,但是他要養二三百人,你們說他的工資夠嗎?

    還有一個最特殊的現象就是這些縣官都干不長,光緒年間大概也就幹個1.46年你就要滾蛋。

    大家都知道一個頭頭在一個地方待不長的後果就是拉虧空給後繼者,所以清末的時候中央政府經常查地方的虧空問題。(這裏本來該說點什麼的,算了就介紹道這裏吧,你懂的。)

    上面扯了這麼多了,我們該扯我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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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一個小小的捕快有多少工資拿?

    這些衙役的年平均工資是六兩白銀,注意是「年」,不是月。

    那麼也就是國家給一個公務員一百斤大米就讓他干一年。

    濟南府府衙的捕頭王樹汶就是干捕快的,不過他是捕頭當然工資要高點,也不多一年就十八兩銀子。



第四十五章捕頭王樹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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