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的假面愛人 174你願意娶,她願意嫁那我呢?
<=""></> 林可思卻一直不敢再胭脂身上動粗,他怕她翻臉,他太在乎才不敢輕舉妄動。但是不等於他沒有*,無數次,他簡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爸,日子就後天吧,日子不錯,正巧這幾天您身體也不錯。拖到後面也是辦,不如早點辦完我好全力解決公司的事情。」
林瑾此時算是知道了自己這個沒出息的兒子。
他是怕等久了黃瓜菜涼了啊。
自己身體這種狀況,已經沒辦法干涉太多,但是老林家就這麼一個公子的婚事卻不如想像中的隆重,確實令他十分遺憾。
但是,兒大不由娘,林可思明顯的翅膀硬了,有自己的考量<="l">。
林瑾只得移開視線看着窗外長長的嘆口氣;「唉,我老了,很多事也幫不上你,你肩上的擔子重,成家後更重,自己方方面面多考慮周到吧。你母親那邊,看看你能聯繫上不,總歸你是人生大事,請不請你自己看着辦。」
幾句話說的林可思心裏酸酸的。
他知道林瑾現在對胭脂不太滿意,對小饅頭也不太認可。但是,誰讓自己現在已經認準了這條道。
他挨着林瑾坐下來,爸,這件事就算我自私了點。
「爸,您放心吧,兒子已經這麼大了,凡事心裏有數,至於我,媽,那邊我也聯繫了,來不來隨她。
林可思和他親媽自從父母在他小時候離婚,他歸了林瑾,除了開始幾年還聯繫的密切一點之外,後來基本都不通消息。
林可思後來打聽到,他母親早就成家,找了一個老外又生育了幾個子女,他的心慢慢也就冷了。
好在他是天性樂觀的人,並沒有因此得什麼心理陰影。
日子就這麼的定下來。從頭到尾,胭脂好像是個看客。她一點也沒有溶入的心理,好像是在旁觀別人的婚禮。
好像她就是在做一件讓自己良心好過,還了林可思人情的事情。
但是不淡定的是沈曦。
她隨着父親,有每天早上看報紙的習慣。
自從那天在醫院被林可思無視的羞辱之後,她已經從大華外貿辭職。
相信,她沈曦不久會以另一種方式站在他林可思面前。
想像着那種揚眉吐氣,那種可以以另一種立場接近林可思,她的鬱悶漸漸也就清空。
無聊鬱悶的日子,看報紙更成了不可少的消遣。
端着一盤子自己剛烤好的曲奇餅,懶散的趴在廚房吧枱的高腳凳上吃。
沈曦喜歡廚藝,尤其是她堅信在自己鬱悶時,吃是愛護自己最好的方式。
塞嘴裏一塊曲奇,然後扯過來當天的報紙。
先是a市十佳青年的幾個字映入眼底。
字是紅色的,再接着看:a市十佳青年林可思周日與女友結束馬拉松戀愛長跑,即將完婚。
呃——
吃了一半的曲奇餅噎着喉嚨里,乾乾的,幾乎窒息,最後被腮腺上湧出的淚水融化。
這麼快?就要結婚了?
林可思,你竟然等不及解決完公司的問題,你竟然等不及融資,就真麼迫不及待的要娶了?
你願意娶,她願意嫁。那我呢?
我呢我呢我呢?木有願意啊<="r">!
啪的扔下叉餅乾的叉子。
爬起來坐正了在仔仔細細的看那則報道。
是的,他要結婚了,後天周日,四月二十八號,新錦江酒店。
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來扔在了坑裏。
那顆六年來愛他的心,就在這樣一瞬間,被他揪出來扔在坑裏又用他張揚的婚禮踩上幾腳。
他就要結婚了,成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睜眼看見的是胭脂,晚上一關燈擁抱的是胭脂。
從此以後,時時刻刻,貼上的是胭脂的標籤——
就和她沈曦,沒有關係了!!!
哦,不。
沈曦抱起腦袋瘋狂的甩,她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
明明,最早在海邊酒店吃飯時,林可思不是對胭脂一見鍾情的,明明那時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蟲,是公司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