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棗沒棗捅一竿子 第二百章 酒仙(中)
更新:01-01 14:47 作者:碎在手心的陽光 分類:都市小說
今天稍微有些短小,主要因為手心身體不適,實在有點挺不住了,另鄭重感謝大大們的踴躍支持,手心最愛你們啦!平安夜快樂哦!摸摸噠~~(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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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患者沒有家屬陪同,且負責介紹病史的片警小趙對金傑的病情又不太了解,葉驚鴻只得讓張小帥先為患者做一下常規安全檢查,然後提出要求,要留一名警務人員作為患者陪護。
關於留下一名警務人員作為陪護這件事,小趙顯然頗有微詞,什麼工作太忙啊,內部人員緊張啊,等等等等,總之藉口之多,簡直信手拈來,而葉驚鴻只有一句話,患者病情誰也不了解,誰也不知道他具體的健康狀況,尤其是像這種常年飲酒的病人,因為身體早就被酒精徹底掏空,所以這類患者往往正是最容易發生猝死的種群。
你想把人直接扔到醫院裏就沒事了?哪有那麼簡單的事?萬一這期間患者突然發生意外,誰來負這個責任?醫生只是治病救人而已,又不是起死回生的神仙,全面的身體檢查回報也需要時間,在此之前必須有患者的直系家屬全程陪同,既然患者家屬不在,那麼負責將患者送入醫院的警務人員必然要頂替這個位置。
關於這一點,葉驚鴻的態度十分強硬,現代人的法律意識都仿佛雨後春筍般一夕間迅速成長,誠然醫院確有『店大欺客』的嫌疑,不合理的地方也確實不少,但與此同時,蠻不講理的患者家屬也同樣不遑多讓,說難聽點,排除那些真正意義上的醫療糾紛,絕大多數的醫療糾紛,基本都是『烏鴉落在豬身上,誰也別嫌誰髒』。而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那些防範於未燃的手段自然也是應運而生。
葉驚鴻耐心有限,眼見小趙擺明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答應留下警務人員做陪護。直接便啪的一聲合上病志,口氣不容置疑道:
「必須留陪護,不然患者你們就領走吧!」
「你這是推諉病人,我記得國家曾明文規定,不能隨便拒收患者吧?」
別看小趙是個碎嘴子。倒是對相關法律法規還挺了解,葉驚鴻挑了挑眉毛,慢條斯理回道:
「醫院有醫院的規章制度,既然你選擇住院了,自然要遵守醫院的制度,這裏是《住院患者陪護制度》,你可以看一下,如果還有什麼異議,你可以到院務辦去諮詢一下相關規定。」
葉驚鴻說着,將一頁《住院患者陪護制度》遞給小趙。自己則好整以暇的坐在原位,耐心的等着他反應,這種情況她早就不是第一次遇見了,精神疾病與其他疾病不同,許多患者都是被家屬當作燙手山芋送到醫院來的,其嫌棄之情簡直難以言表。
這其中不乏有些患者被送來後,一年半載都無人問津,更有些患者甚至明明已經康復了,家屬仍不肯接其出院,可以說比小趙更難纏的患者家屬她都見過。是以面對小趙這種程度的推諉,葉驚鴻自然遊刃有餘。
衡量再三,小趙不得不重新拾起笑臉,說實話。好好的誰願意留在精神病院呢!況且他們只是執行公務罷了,跟患者也非親非故,完全沒有留下陪護的必要嘛,只是葉驚鴻已經說的很清楚明白了,不留陪護也可以,患者領走。病房拒收。
「好吧!那今天我先留下,可你總得給我個准信,我這到底要陪到什麼時候啊?我也要上班的,不能天天在這陪着他吧?」
葉驚鴻面無表情,回道:
「陪多久還要看他檢查回報的結果,如果他身體沒問題的話,你們自然可以馬上離開。」
小趙在驚嘆這位美女醫生氣場竟如此之強的同時,也不禁小心翼翼開口問道:
「那如果…有問題呢?」
「有問題就更簡單了。」
葉驚鴻頭也不抬,直接回道:
「轉院。」
青川江精神病院無疑是一家專科醫院,整體醫療水平自然趕不上其他幾家綜合醫院,是以當患者軀體疾病過於嚴重時,他們只能選擇轉院,畢竟精神疾病一時半會兒還死不了人,軀體疾病卻是真的會死人的。
小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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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小帥為金傑做安全檢查時,那兩個玩手機的警員已經上前幫金傑打開了手銬,金傑看起來出乎意料的老實,始終垂搭着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