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意的情感 第281章畫魂九婚愛之戀
畫魂(短篇小說)張寶同
吃過小酒,丁紹光和玉娟的婚事就算訂下來了。但按傣族人的風俗,相愛的人在結婚前,男方要在姑娘家干3年苦活。每天早上到寨子的水井挑水、到山上砍柴,以滿足全家人生活之需,夜間還要到膠林里幫助割膠。同時,男方還得要學會打制銀器,要在結婚前親手為姑娘打制一套銀首飾和銀腰帶作為婚禮。而銀首飾和銀腰帶是非常貴的。沒有結婚的小伙每天晚上只能睡在女方家的客廳里。
漢族人重男輕女,而傣族人卻是重女輕男。而且是男方要嫁到女方家。出嫁時要陪許多的嫁妝。如果哪家多生幾個兒子,就會把父母家陪個傾家蕩產。讓阿爸阿媽在村里抬不起頭。兒子沒有膳養父母的責任,也沒有財產繼承權。父母是由女兒膳養。沒有女兒的父母老了就得靠寺廟裏的善款接濟生活。但女人在家裏擁有絕對權威,大事小情都得女人說了算。但女人很辛苦,婚後的女人要承擔養家餬口的重任,天天要下地幹活。婚後的男人卻是十分輕閒,他們只在家裏帶帶孩子,做些家務,有時間則聚在一起抽煙喝茶,打牌鬥雞。要不,有人說傣族的男人是「做三年的奴隸,當一生的皇帝。」
但是,丁紹光卻不同,因為他本身就是國家公職人員,是帶有工資的。所以,他雖要在玉娟家裏打三年工,但家裏的活都是大家一起干。而他只是挑挑水,砍砍柴,而且每次都有玉娟陪在身邊。實際上,他在玉娟家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畫他的畫,而且每次畫畫都要玉娟給他當模特。所以,這種生活讓他感到充滿着愛情的快樂。在這種愛情的滋潤下,他感到單調枯燥的下放生活變的豐富而多彩。在這段甜蜜的時光里,他年輕的激情里閃爍着靈感的火花。在勞作之餘他畫了大量的白描,漸漸形成了他自己獨特的繪畫風格。
那天,郵遞員給他送來了一個很大的信件。他打開一看,是《人民畫報》給他寄來了當月的畫刊。畫刊里登載了他四幅傣族姑娘的工筆風情畫。一個人的作品能在《人民畫報》上刊登,那該是多麼大的成就!而且又是登載了一組四幅。記得他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上大學時,有一次他們的老師在《人民畫報》上只登載了一幅很小的作品,都高興地拿着給他所有的同學們看。仿佛那是他一生中的重大的成就和收穫。相比之下,丁紹光的成就不知要比那位老師高了多少。
玉娟看着自己的畫像在畫報上登出,也高興得不得了,還把這些畫像拿着給阿爸阿媽和村裏的姐妹們看。惹得全村人都夸玉娟有福氣,夸丁紹光有才氣,將來會大有出息。丁紹光高興得把寄來的一百元錢的畫酬,給玉娟買了身漂亮的衣服。所以,玉娟每次穿着這身衣服,就對別人說這是丁紹光用畫畫的錢給她買的。
作品被登在《人民畫報》上,對丁紹光的鼓勵非常大,使他對創作有了更加濃厚的興趣,對理想充滿着信心。玉娟也不讓他再下田下地幹活了,就讓他整天呆在屋裏畫畫,而且,她一有時間就陪在他的身旁,看他畫畫,或是給他當模特。之後,丁紹光的畫又在許多省級和國家級的畫刊上刊載。
也許是因為丁紹光是國家公職人員,也許是看到玉娟是那樣地喜歡丁紹光,所以,玉娟的父母決定讓他們提前結婚。實際上,丁紹光在玉娟家打工的時間總共才只有一年半多一點。因為丁紹光是獨自一人,爺爺奶奶已經年邁,而父母都去了台灣,所以,這種婚事要全靠他自己做主。而且,他又是一介文人書生,對當地的風俗習慣並不在行,所以,就把婚事的一切決定和操辦全部交給了玉娟的父母。所以,他和玉娟的婚禮也就全由玉娟家幫着操辦。按傣族風俗婚禮當天要先在女方家辦,然後再在男方家辦。因為丁紹光家不在當地,所以,婚禮和婚宴就只在玉娟家一次辦。
傣族的婚禮古老而簡樸。按照當地風俗,婚禮必須在女方家竹樓上舉行。拴線儀式是傣族婚禮的主要內容。寬敞的竹樓堂屋擺着一張婚禮桌,桌面上覆蓋着芭蕉葉,上面放着芭蕉葉做成的帽子,下面放着雌雄雞各一隻。桌上還放有紅布、白布、芭蕉葉盒子等。主婚人坐在婚禮桌的上座,親友們靠近主婚人圍桌而坐。新郎新娘跪在主婚人對面,準備接受拴線儀式的洗禮。主婚人致完賀詞,新郎新娘從桌上抓一坨糯米飯,蘸上酒,撣向四周。之後,舉手作揖,以示對祖先的懷念和祭典。接着,主婚人從桌上拿起一根較長的白線從左至右,繞過新郎新娘的肩,把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