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法蘭西 第一百章 敵軍潰敗
更新:08-19 04:27 作者:Zeroth 分類:軍事小說
第一百章 敵軍潰敗
米歇爾的騎兵隊如今還有兩百五十餘騎人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擁有完整裝備的胸甲騎兵外,其餘的兩百餘名騎手都可說是裝備簡陋的輕騎兵,甚至因為他們中有許多人來自於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說是騎着馬的步兵。
自火槍被大規模裝備以來,騎兵對戰局的影響便日益下降,但是,騎兵對於現在的步兵的優勢,卻依然存在。現在的火槍,畢竟準星差、射速慢,只要騎兵避免從準備好射擊步兵線列隊形的正面發起衝鋒,那麼步兵拿騎兵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我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為戰場主要武器的現在,厚重的胸甲還有什麼用。胸甲騎兵是一種重騎兵,裝備極有中世紀騎士的風格——全身披着金屬盔甲,只是因為冶鐵工業的進步,才沒有中世紀時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對於普通的輕騎兵,他們的盔甲還是有些礙事。
自然,這主要還有成本上的問題。如果說養活一名輕騎兵的花費是養活一名普通步兵的兩倍至五倍的話,那麼養活一名重騎兵的花費便需要平方一下。馬匹、盔甲還有訓練,樣樣都要花錢。據我所知,全法蘭西也就只有凡爾賽附近駐紮着兩支胸甲騎兵團,陸軍之中的騎兵,更多的還是被叫做「龍騎兵」的輕騎兵。
也許是因為前世在東方的緣故,所以滿腦子都是霍去病的「追亡逐北兩千里,從此漠南無王庭」的影像,故而就特別難以接受中世紀時期歐洲的重裝騎士,以及他們的後代胸甲騎兵。
騎兵因為騎在馬上,故而本身便具有比步兵更強的衝擊力,再加上騎兵還具有步兵所不足的機動性,故而是在冷兵器以及熱兵器早期十分有用的一個強力兵種。然而,若是騎兵裝備上了重甲,或許可以增加衝擊力,但機動性的優勢卻反而會失去。
不過,無所謂是重騎兵還是輕騎兵,在現在這個不足一千米的距離之中,任何騎兵的衝鋒都足據殺傷力和機動力。
在兩軍的步兵還相距六七百米的時候,只見米歇爾率領着他的騎兵自最左翼斜插而入。他們就從貝克里伯爵的步兵線列前,風風火火地穿梭而過,如一把利劍,斜刺入科西嘉人的身體之中。
騎兵隊擺出的是在衝鋒時有助於改變隊形的菱形陣。這個陣型在衝鋒的時候猶如古老的鍥形陣,突出的菱形頂角可以如一根三角釘,毫不費力便能夠釘入敵人陣型。但同時,菱形陣事實上也具有線列陣面寬的特點,菱形的每一條邊,也就是一個線列隊形的正面。故而,騎兵以此陣型衝鋒的時候,可以選擇以鍥形陣的方式切入,也可以選擇在來到敵人面前時,轉以線列隊形的正面衝擊。
火炮一直在射擊,不過,因為射擊的目標是離騎兵衝擊目標有一定間隔的水稻田中,故而並不用擔心會傷到已經接近目標的本方騎兵隊。
我再次拿起瞭望遠鏡,這一次自然是想要看看米歇爾是如何進行騎兵戰鬥的,同時也想要看看米歇爾的指揮調度能力,畢竟兩百多名騎兵中,真正的騎兵不過幾十個,而且指揮官與部隊的協調時間也短。在短暫的時間中,能否讓部下們聽從自己的部署調派,這才是衡量一個指揮官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
米歇爾沒有讓我失望,他成功了。
只見米歇爾一馬當先,率領着騎兵衝到了敵人前方一百餘米處。而在那個時候,他調轉了馬頭,沒有繼續衝刺,反而是向左轉了一個彎,而他的部下也都照着他的作法,於是便猶如騎兵們劃出了一條弧線。
此時,面對着目標敵人的不是菱形的頂角,而是菱形的邊。
就在這種情況下,騎兵們全部勒住馬停了下來,他們之間的間距很窄,不到一馬的距離。隨後,面對敵人的第一排便拿出槍來射擊了。一輪射擊之後,再是第二排也開槍了。第二排與第一排相差排列,這或許是停馬時候來不及排列,然而這反而讓他們有空間射擊。再是一輪射擊後,騎兵們便紛紛丟棄了步槍,轉而拔出了腰間的戰刀。
只見到位於首位的米歇爾將刀一揚,隨即騎兵們便展開了衝鋒。
此時,我將視線又轉向了騎兵們衝鋒的目標——那個華服軍官所在的步兵列隊,只見到這支步兵列隊似是列成了正方形的方陣。步兵的方陣有別於線列隊形。
如果說線列隊形是作為步兵攻擊手段的話,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