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之盛唐 第四百零三章 後手_頁3
區比較好的位置,而且雖然他們承擔的賦稅比普通百姓還要多上軍隊的那一份,但是卻少了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也不用承當從鄉、里、縣、州層層過手造成的各種募耗,只要一次交齊稅賦就可以安枕無憂了。
交足了公糧之後,剩餘的產品無論是自用還是市價交易,大都綽綽有餘,而且龍武軍對軍屯莊內的各種農副產品,實行保護價式的收購制度,還有定期的商隊進行交易,因此還鄉團的軍屯戶們手頭往往比較寬裕,每年還可以舉辦各種節慶活動。
此外,由於軍隊的背景,地方上各種名目的攤派徭役,也不敢找上門來,如果有人是在不長眼這麼做了,很快就會有三五成群的軍人,找上門去喝茶談心,當着全家老小的面,讓對方深刻領會一番,亂打軍屯莊的主意就是在拖龍武軍的後腿,拖龍武軍的後腿就是在給朝廷的臉面抹黑,給朝廷的臉面抹黑就是對皇帝大不敬之類的大道理。
隨着地方上百姓陸續自發的遷回,他們組成的村落,與先行開發的軍屯莊,因為田界、水源、河道、溝渠、堤壩、林木之類緣故產生的大小矛盾,也開始頻頻發生,不過由於軍屯莊的特殊背景,對上那些地方百姓,無論數鄉黨械鬥還是明面上打官司,大多數時候都是奈何不了他們的,對地方官府來說,在管轄上也變成了一個難題,因為他們對軍屯莊子,沒有明確的職權規定。再加上莊子裏同時也安置了一些傷殘老軍和軍人家眷,所以地方官府多數地方官員為了安定和諧着想,多是抱多以事不如少一事的念頭,含混過去。
因此,也滋生出令一些弊端,許多百姓,通過各種關係和門路,千方百計的想加入莊中,而一些軍管的莊頭,也開始利用莊子的特殊地位謀取私利,乃至偽造名冊收容投奔的同鄉親黨,甚至私自容留庇護一些被官府追查捉拿的人,
由於唐代初期,對軍人相當優待,不但授永業田,還免各種租、庸、調,陣亡或失蹤軍人的家屬享受同等待遇,殘疾軍人待遇不減。
而士兵服役在外的期間,其家人也要按照服役距離的遠近,減各種比例賦稅,甚至可以直接免徭役的,由於唐律規定士兵服役的年齡,在18-60歲之間,因此這種恩及家人的優待,理論上也可以終身的。此外,早期唐代對外的開邊戰爭一直不斷,同事也不缺乏獲得戰利品和功勳的境遇。
因此唐代早期軍人是一個讓人羨慕乃至趨之若鶩的職業,許多浪蕩子和遊俠兒遠赴邊關投軍,也是為了類似的理由,雖然高風險卻也是高回報。
這種優待卻也是後世所罕有,要知道在宋明那些所謂的「與士大夫共天下的時代」,只有擁有功名的士人階層,才能夠擁有免稅賦除徭役的特權,在大多數時候,地位低下的軍人很可能只是長官變相的奴僕和財產。
但到後來,這種優待,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土地兼併的日益嚴重,而逐漸變得名存實亡,許多將領通過隱瞞陣亡士兵的名額,吃他們的空餉,而地方上士兵的家屬,由於失去了土地,變成士門豪族的附庸,優待也變成了一句空話,當兵也就變成一種畏途,府兵制度也因此徹底崩潰。
不過在龍武軍中,這種制度卻被比較好沿襲了下來,事實上只要龍武軍存在一天,就沒有人敢對數量龐大軍屬提出賦稅徭役的要求,因此成為龍武軍的軍屬,竟然成為某種逃避繁重賦稅徭役的捷徑,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現冒充頂替的情形。
現在變成另一項弊端,有動機不良者,花大價錢買通關節,憑這個身份對抗官府,雖然龍武軍內部監管嚴密,但是對於軍屬這一塊,就有些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