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之國 第287章 煩惱_頁2
周氏道「這不是好事?監察是清貴之官,以前在京城,都是比別人高貴。」
陳與義道「這個監察之官,投觀察所說的,管的事情太多,可不是從前的監察。」
說到這裏,陳與義轉過身來,道「觀察眼中的監察,與我們所認為的監察,相差實在太大。我給你說一說,你就知道了。」
說完,陳與義掰着指頭,一項一項說給妻子聽。
「觀察說的官,與以前的官不同。官府治理百姓,以後要明頒法令,依法令治事。有與法令間模糊不清的事情,才由官來斷。依觀察的說法是,法令頒佈得再細,也無法周全地包括世間所有的事。官員最重要的就是把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由自己決斷。」
周氏道「這不是好事?如此做,官員要做的事情就少了。」
陳與義苦笑「以前一官就是一衙之主,只要不違了朝廷法底,盡依己意而為。一般政務,都可以安排手下的官吏去做,不必事事親為。現在不同了,手下官吏有他們的職責,官員則有官員的職責,徹底分開來。如果官員不親自做,就算為懶政,要受處分的!」
王宵獵的意思,是處理政務大多都有條例,條例是經過上面認可的。條例之內的,由各職能衙門處理,不必請示主官的意見。現實與條例有矛盾或者模糊不清的,則由主管判斷。主官最重要的,就是這個判斷行為。監察要監察官員的所有行為,這種模糊不清,怎麼監察?
王宵獵前世,經常有人爭論人治還是法治。絕大多數的人認為法治是先進的,人治是落後的,應該由人治為主,改為法治為主,甚至直就應該是法治。
這樣認為是不對的。人生在世,各種各樣的事情數不勝數。人與人形成社會,社會上的事情更加數不清。人和社會,實際不可能完全被法規所規定。理論上的法治社會,實際上不需要官員,只需要一些如機械般的公務員就可以了。
哪些法治,哪些人治,實際上是由政權依照自己的執政觀念所決定。典型如美國,一個人如果沒有律師,實際上連法治是什麼內容都不知道。而一些小的獨裁國家,一切則由執政者來決定。
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是法治和人治都適度。而且這個適度不是固定的,而是隨着社會的變化不斷改變的。很多人認為應該法治,一是由於受到了社會輿論影響,再一個對官員的印象不佳。
官員不合格,應該處理不合格的問題。法治不到位,應該增強法治。這才是正確的態度。
官員在政權中的作用,最重要的就是在法規條例沒有規定的時候,由官員決定。如果官員做出了錯誤的決定,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而不是只要沒有條例規定,官員不必承擔後果。對官員的監察,這是非常重要的內容。陳與義煩惱的,是有了這種權力,對監察官員的要求非常高。
嘆了品氣,陳與義道「按觀察所說,真要執行下去的話,接下來的一兩年內,會有非常多的官員受到處分。極端一點,大部分的官員都會被撤被貶,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