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十章 找茬_頁2
更新:09-17 02:14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稱呼就不用了。
之後的希臘諸王僭主們不是神裔,沒資格稱巴塞琉斯。
一直到亞歷山大遠征印度,因為傳說中酒神狄俄尼索斯也嘗試征伐過印度,跟着亞歷山大去過印度的那群人都認為自己的功績已經超越了狄俄尼索斯,所以可以和神裔平起平坐。
再加上類似於老子西去化胡的「酒神東去變濕婆」的故事,亞歷山大一死,凡是去過印度的將領家族就都有資格稱巴塞琉斯了。
巴塞琉斯者,神裔也,亦或是功高震神者。
總之,得和神扯上關係才行。
之後基督教開始流傳,《馬太福音》中稱呼耶穌為「ba私leus ton ba私leon」,意思就是巴塞琉斯中的巴塞琉斯、萬王之王,巴塞琉斯這個詞又有了另一種含義。
再之後羅馬基督化,作為神在人間的代言人,皇帝稱為巴塞琉斯就再合適不過了。
羅馬帝國留下了好幾個皇帝的稱謂,巴塞琉斯、奧古都斯、凱撒等等亂七八糟,但也不是隨便亂用的。
大抵換到中華語境,漢高祖他媽「見蛟龍於其上,已而有身」,這就可以翻譯為巴塞琉斯,神裔嘛。
宋太祖只有個「赤光繞室,異香經宿不散」,媽媽沒和神睡過覺,還是標準的禁衛軍陳橋兵變上台的,顯然只能是凱撒。
明武宗自封為「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這顯然應該翻譯成英白拉多朱壽。
自始皇帝起,但凡舉辦過登基大典、承認自己受命於天的,都可以稱之為奧古都斯。無非一個是元老院授權,一個是天帝授權。
若把大順天子翻譯成巴塞琉斯,四個稱呼中似乎最合適,但問題也是最大的。
因為《馬太福音》裏稱呼耶穌為巴塞琉斯中的巴塞琉斯、萬王之王,而羅剎國又是信正教的,那麼把中華天子翻譯為巴塞琉斯,就很不合適。
中華天子和耶穌這個「ba私leus ton ba私leon」並無關係,要是翻譯成巴塞琉斯,豈不是憑空讓昊天上帝矮了一輩?
文化上絕對不能接受。
再者來說,亞歷山大的ba私leus ton ba私leon這個稱號已經在唐高宗的時候,由波斯末代王子帶到了長安,把頭銜轉贈給了李治。
大順讖緯言:大順李氏,那是復李唐被朱溫所滅的仇,李代朱,不過是晚了數百年朱溫滅唐的復仇。
既如此,很顯然,唐高宗的萬王之王被大順繼承,合情合理。
然而用這個稱呼,那些整天讀《馬太福音》的傳教士們肯定不會如此翻譯華夏天子是「ba私leus ton ba私leon」,耶穌也是「ba私leus ton ba私leon」,這算怎麼回事?
所以,在欽天監的傳教士絕口不提萬王之王這個稱呼,也不敢提,誰提誰就是異端。
其實還有一個最合適的稱呼來翻譯「天子」,那就是戴克里先用的「dinus et deus」這個稱呼,即為「昊天上帝所授權的天下之主」,或者叫「我即神和主人」。
然而這個最合適的翻譯,卻也是傳教士們最不可能用的。
deus這個詞涉及到信仰問題。
教廷那邊為了這個詞被翻譯成中華語境下的昊天上帝怒不可遏,中國這邊翻譯成了「上帝」,日本那邊直接翻譯成了「大日如來」,教廷早就炸鍋了,這本來就是個不能觸碰的詞。
這一次教廷特使來華,還刻意重申了這件事:翻譯成上帝,是對deus的褻瀆,不准翻譯成上帝,那是東方的邪神,不可褻瀆deus之名。
教廷一天不鬆口,傳教士們就不敢亂用這個詞。
傳教士不敢輕易用一些詞,可劉鈺就是抱着去招惹俄國人打口水仗的態度去的,自是用起來得心用手。
俄國人絕對會怒不可遏,打死不會鬆口承認大順天子是「ba私leus ton ba私leon」,更不會承認彼得稱帝是僭越。
假皇帝、凱撒、萬王之王、天子……就這四個詞,應該足夠雙方扯個三五個月,半點正事都不會談。
外交無小事,俄國人不會退步,主動權就在大順這邊。